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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动力: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09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1 年,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职能,重点围绕年报、半年报、
财务信息披露以及内部控制规范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监督职责,现将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 年 2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形成了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审计委
员会选举,杜剑先生、李金林先生、孙洪伟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杜剑先
生担任。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关于独立
董事人数比例和委员专业配置方面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各个委员均具
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
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和外部审计工作质
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3 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
下:

(一)2021 年 1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会议,
审阅了《关于审议航发动力 2020 年主要经济指标预计完成情况的议

案》《关于审议航发动力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

审议航发动力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议航发动

力 2020 年度预审情况汇报的议案》,并就审计工作的进展及主要关注

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确定了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安排。

(二)2021 年 3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会议,

审阅了《关于审议航发动力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

议航发动力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航发动力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航发动力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航发动力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

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航发动力提取 2020 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关于审议航发动力 2020 年资产核销的议案》。同时对外部审计

机构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交换了意见和建议,

所提出的意见独立董事保持公正、独立的原则,协助审计委员会共同

解决。

(三)2021 年 8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会议,

审阅了《关于审议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关于续聘 2021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计划、审计进度以及审计重点关注
事项与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沟通,督促审计组按照计划及时完成审计
工作,现场审计过程中加强与立信事务所的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进度,
确保在约定时间高质高效完成审计任务。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与评价,对其专
业性、独立性进行评估,我们认为立信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遵循独
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准则,严格遵守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规定的审计程序,在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基础上,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公允,报告期内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严格履行了双方
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约定的责任和业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
任务。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年
度、半年度财务报告,重点关注了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在立信
事务所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其工作进行督促,对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监督。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
制度的规定编制,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和评估内部控制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立信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
体系设计及运行有效,符合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
求。
    同时审计委员会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内控评价、内部控制
审计中发现的各项缺陷,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基础
管理工作,逐步提升公司管理能力。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
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