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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日股份: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2012-10-25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600894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       录




§1 重要提示 ............................................................... 2
§2 公司基本情况 ........................................................... 2
§3 重要事项 ............................................................... 4
§4 附录 .................................................................. 1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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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江波                独立董事             因公在外                       柳絮
       刘有贵                  董事               因公在外                     吴裕英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潘胜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吴裕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蔡志雯
    公司负责人潘胜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裕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蔡志雯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
                                                                      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度期末增
                                                                        减(%)
 总资产(元)                       3,973,733,188.97 6,865,946,581.38       -42.1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1,944,056,583.31 1,448,673,023.40        34.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2.47                     1.90          30.00
 产(元/股)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
                                                (1-9 月)                       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4,378,621.46              13.58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53          10.42
 额(元/股)
                                                                                  本报告期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
                                     (7-9 月)           (1-9 月)
                                                                                  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3,210,296.13          248,642,890.57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07                  0.3438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1600                 -0.0179          不适用
 收益(元/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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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07                  0.3438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50                   14.76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6.47                   -0.77          不适用
 净资产收益率(%)
备注:
上年度数据为包括置入资产的合并数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项目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0,964.5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207,783,090.68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70,253,554.74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404,20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11,641.9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30,751.59
 所得税影响额                                                                -250,291.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7,502.11
                       合计                                               278,976,410.4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3,43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全称)                                                   种类
                                                  流通股的数量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                   474,171,200              人民币普通股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8,4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327,209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
                                                    1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基金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8,400,871             人民币普通股
       广州昊天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6,955,000             人民币普通股
           广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6,372,975             人民币普通股
         四川万丰商贸大厦管理中心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王智勇                            2,329,500             人民币普通股
                   闵凤彩                            2,005,130             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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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表期内,公司完成重组工作,成功注入优良资产,经营效益扭亏增盈,因此财务指标变
动大。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实施完毕,钢铁制造资产已经完全置出,公司已成
功转型为以电梯整机制造、电梯零部件生产及物流服务为主业的电梯制造与服务企业。
    (一)2012 年 7 月 3 日,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广钢集团和金钧公司持有的上
市公司合计 474,171,200 股股份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2012 年 7 月 6 日,公司 2012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形式选举潘胜燊先生、杨全根先生、刘有贵先生、吴裕英女士、
林峰先生、吴文斌先生、徐勇先生和江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以上八人与经公
司职代会评议干部专门工作委员会会议选举的职工董事--梁明荣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刘世民先生、刘绮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两人与经公司职代会评议干部专门工作委员会会议选举的职工监事--李翊均女士共
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三)2012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潘胜燊先生担任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长、杨全根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吴裕英女士为总经理;聘任
蔡志雯女士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吴文斌先生、吴宾先生为副总经理。
    (四)2012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世民先生为第七届监
事会主席。
    (五)2012 年 8 月 3 日,公司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广州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准,变更事项如下:
    1、名称变更为: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经营场所)变更为: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 59 号东塔 13 层自编 1301;
    3、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为:潘胜燊;
    4、注册资本变更为:78851.8324 万元;
    5、实收资本变更为:78851.8324 万元;
    6、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7、经营范围变更为:制造、加工:通用设备及零部件(限分支机构经营):自有资
金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品信息咨询;会议服务;物业管理;场地出租;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的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
可经营)。*
    (六)2012 年 8 月 30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股票自 2012 年 8 月 31
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广日股份";行业分类将变更为"专用设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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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C73);证券代码仍为"600894"。

    二、广钢股份、华美船务有限公司与 Emeraldian limited partnership 的船舶滞期
费纠纷案

                                                                        单位:万元 币种:美元
                                                                          诉讼(仲 诉讼(仲
                           承担连            诉讼(仲   诉讼(仲
                 应诉(被            诉讼仲                       诉讼(仲 裁)审理 裁)判决
起诉(申请)方               带责任            裁)基本   裁)涉及
                 申请)方            裁类型                       裁)进展 结果及     执行情
                             方                情况      金额
                                                                            影响      况
EMERALDIAN                                   详见重                       详见重
                           广州钢
LIMITED          华美船                      大诉讼                       大诉讼
                           铁股份   合同纠
PARTNERSHIP      务有限                      仲裁事        509   已判决   仲裁事    未执行
                           有限公   纷案
(船东,以下简   公司                        项的详                       项的详
                           司
称“ELP”)                                  细说明                       细说明


     2009 年初,本公司收到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转来的英国高等法院的诉讼文件,
事由为基于 2007 年从巴西购买进口矿石的船运合同纠纷,
EMERALDIANLIMITEDPARTNERSHIP(船东,以下简称"ELP")诉华美公司应该承担因没有履
行租船合同引起的滞期费共 509 万美元及其利息和法律费用,同时,ELP 根据其声称的一
份由本公司签发的就华美公司履行前述租船合同的担保函,将本公司列为该诉讼的第二被
告。2010 年 6 月 17 日,英国高等法院一审判决判定华美公司败诉。公司因"担保函"事项
列为该诉讼的第二被告被判决书判定须就华美公司对 ELP 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1
年 2 月 28 日,公司收到原告 ELP 委托的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就上述生效判决一事发出的
《律师函》,诚邀公司进行友好协商,共同争取就债务清偿问题达成双方均能接受的解决
方案;2011 年 3 月 11 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转来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
原讼法庭高院民事诉讼 2010 年第 1595 号法律文书及附件《申索陈述书》,申索性质是申
请执行"英国判决"。2011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收到由荔湾区人民法院转送的最高人民法院
诉讼材料一份,原告 ELP 于 2011 年 5 月 1 日向美国纽约州最高法院提出动议,请求法院
以建议判决的形式认可英国高等法院此前作出的判决,从而依据美国纽约州最高法院的判
决寻求强制执行。截至报告日,公司仅收到美国纽约州最高法院的船票及动议通知书,尚
未收到关于承认英国高等法院判决的书面裁定。
    就上述判决判定的公司对因装货港泊位不安全引起的 ELP 损失所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
问题,鉴于装货港泊位是依据《买卖合同》由供货商提供,根据公司与供货商之间的《买
卖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该等责任将很有可能最终由供货商承担;同时,由于我国和英国
之间不存在互相承认和执行对方法院商事判决的条约和先例,在我国境内由人民法院直接
执行上述英国法院的判决暂无法律依据,而需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有关规定,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等判决,待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方可执行。
       根据公司与广钢集团、广日集团等签署的《关于股份转让、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以及《重大资产置换协议》之约定,因置出资产产生的所有负债、
风险均由广钢集团承担。因此,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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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预计
序
     承诺   主体                  公布   公布时                                                               承诺履   履行   履行完 能否
号                                                                         承诺内容                                                              备注
     类型   类别      名称        载体     间                                                                 行期限   进度   成时间 如期
                                                                                                                                      履行


                                                     (1)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和要求披露重大信息,并接
                                                     受证券主管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2)及时、
                                                     真实、准确地公布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并备至于规定场所
                                                     供投资者查询。(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
                                  上市               本公司股票发送变化时,在报告证券主管机关、上海证券交
     上市                                                                                                              持续
1    承诺
            公司      董事会      公告   1996-3-25   易所的同时向投资者公布。(4)在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       永久
                                                                                                                       执行
                                                                                                                                          能   长期执行
                                  书                 席的消息可能对本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时,
                                                     本公司知悉后将及时对该消息予以公开澄清。(5)本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建议和批
                                                     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直接或间
                                                     接从事股票买卖活动。



                                  重大
                                  资产
                                  置换
                                  及向               如因广日电梯未办理广州大道北 920 号自编 19 栋、自编 52
                                  特定               栋房屋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及补交国有土地出让金的
     解决
            重组                  对象               手续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广日集团承担,                                      长期执行,
     土地
            方(现   广州广日集   发行               并放弃向原广日股份或广日电梯追索的任何权利;若依照法              持续                    三旧改造
2    等产
            控股     团有限公司   股份
                                         2011-5-25
                                                     律必须由广日电梯作为前述事项责任的当事人或广日电梯
                                                                                                               长期
                                                                                                                       执行
                                                                                                                                     能
                                                                                                                                               已进入收
     权瑕
            股东)                购买               因该等事项承担了任何责任或遭受了任何损失,广日集团在                                      储阶段
     疵
                                  资产               接到广日电梯书面通知及相关承担责任凭证之日起十五日
                                  暨关               内以现金方式向广日电梯作出全额补偿。
                                  联交
                                  易报
                                  告书
                                                                              6
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大
                                  资产
                                  置换
                                  及向               1、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
                                  特定               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广日集团优于市场第三
                                  对象               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及重
                                  发行               大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杜绝广
                                  股份               日集团以及其所控制的企业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
                                  购买               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广日集团以及
                                  资产               其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广日集团以及其
                                  暨关               所控制的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必要的
                                  联交               关联交易,如确需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
            重组
     解决                         易报               的关联交易,保证:(1)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
            方(现   广州广日集                                                                                    持续
3    关联
            控股     团有限公司   告书   2011-5-25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长期
                                                                                                                   执行
                                                                                                                          能   长期执行
     交易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
            股东)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广日集团并将
                                                     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
                                                     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
                                                     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
                                                     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
                                                     司章程的规定,督促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
                                                     有关报批程序。




                                                                              7
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大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广日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
                                  资产               间,广日集团将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在人
                                  置换               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
                                  及向               所控制的企业彼此间独立,具体承诺如下:1、人员独立(1)
                                  特定               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
                                  对象               控制的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广
                                  发行               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
                                  股份               司的财务人员不在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中兼
                                  购买               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
                                  资产               理体系与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相互独立。
                                  暨关               2、资产独立(1) 保证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
                                  联交               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2)保
                                  易报               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
                                  告书               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3、财务独立(1)不干预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不干预
            重组
                                                     上市公司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方(现   广州广日集                                                                                      已实
4    其他
            控股     团有限公司
                                         2011-5-25   制度。(3)不干预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保证广日集      长期
                                                                                                                     施
                                                                                                                            2012-7-2   能   长期执行
                                                     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
            股东)
                                                     (4)不干预上市公司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保证广日集团
                                                     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
                                                     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4、机构独立(1)不干预上市公司
                                                     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
                                                     织机构。(2)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
                                                     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行使职权。(3)不干预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
                                                     织机构,保证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
                                                     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5、业务独立(1)不干预上市公
                                                     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以及具
                                                     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
                                                     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的交易,对于
                                                     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依法进行。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广日集团及
                                                     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保持独立。




                                                                              8
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大                                                                                              长期执行。广
                                  资产                                                                                              州市国有资
                                  置换                                                                                              产监督管理
                                  及向                                                                                              委员会于
                                  特定               1、广日集团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通过                           2012 年 3 月
                                  对象                                                                                              28 日下发
                                                     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
                                                                                                                                    《关于无偿
                                  发行               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广日集
                                                                                                                                    划转海南广
                                  股份               团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广日集团现有或将来成立                           日电梯有限
                                  购买               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它受其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                           公司国有股
            重组                  资产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3、如广日集团(包括                            权的批复》
     解决                                                                                                          第1
            方(现   广州广日集   暨关               广日集团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其控制的企业)                           (穗国资批
5    同业
            控股     团有限公司   联交
                                         2011-5-25
                                                     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
                                                                                                            长期   点已   能
                                                                                                                                    [2012]24
     竞争                                                                                                          实施             号),同意广
            股东)                易报               成竞争,则广日集团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优先将该商业
                                  告书               机会给予上市公司。4、对于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                            日集团将所
                                                                                                                                    持有的海南
                                                     动,广日集团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
                                                                                                                                    广日电梯有
                                                     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5、如出现因广日集团违反上述承诺
                                                                                                                                    限公司的股
                                                     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广日集团将依法承                           权无偿划转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至不存在关
                                                                                                                                    联关系的广
                                                                                                                                    州工业发展
                                                                                                                                    集团有限公
                                                                                                                                    司。
     债务   前控                  重大               如任何未向广钢股份出具债务或担保责任转移同意函的债     长期                    持续执行
     剥离   股股                  资产               权人向上市公司主张权利的,上市公司需向广钢集团发出书
            东                    置换               面通知将上述权利主张交由广钢集团负责处理,在此前提
                                  及向               下,广钢集团需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并放弃向
                                  特定               上市公司追索的权利,若上市公司因该等事项承担了任何责
                                  对象               任或遭受了任何损失,广钢集团在接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及
                     广州钢铁企
                                  发行               相关承担责任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作出全            履行
6                    业集团有限
                                  股份
                                         2011-5-25
                                                     额补偿。如前述债权人不同意债权移交广钢集团处理,上市          中
                                                                                                                               能
                       公司
                                  购买               公司需书面通知广钢集团参与协同处理,在此前提下,广钢
                                  资产               集团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并放弃向上市公司追
                                  暨关               索的权利,若上市公司因该等事项承担了任何责任或遭受了
                                  联交               任何损失,广钢集团在接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及相关承担责
                                  易报               任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作出全额补偿。
                                  告书



                                                                              9
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大
                                  资产
                                  置换
                                  及向
                                  特定
                                  对象
            重组     广州维亚通
     股份                         发行               承诺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             履行
7    限售
            方(现   用实业有限
                                  股份
                                         2011-5-25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36 个月
                                                                                                                    中
                                                                                                                           2015-6-26   能
            股东)       公司
                                  购买
                                  资产
                                  暨关
                                  联交
                                  易报
                                  告书
                                  重大
                                  资产
                                  置换
                                  及向
                                  特定
                                  对象
            重组     广州花都通
     股份                         发行               承诺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             履行
8    限售
            方(现   用集团有限
                                  股份
                                         2011-5-25
                                                     二个月内不转让。
                                                                                                          12 个月
                                                                                                                    中
                                                                                                                           2013-6-26   能
            股东)       公司
                                  购买
                                  资产
                                  暨关
                                  联交
                                  易报
                                  告书
                                  重大
                                  资产
                                  置换
                                  及向
            重组     广州市南头
     股份                         特定               承诺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             履行
9    限售
            方(现   科技有限公
                                  对象
                                         2011-5-25
                                                     二个月内不转让。
                                                                                                          12 个月
                                                                                                                    中
                                                                                                                           2013-6-26   能
            股东)       司
                                  发行
                                  股份
                                  购买
                                  资产
                                                                              10
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暨关
                                  联交
                                  易报
                                  告书



                                  广州
                                  钢铁
                                  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广日集团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60.13%
            重组
                                  有限                 的股份。就本次受让广钢集团及金钧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   方(现   广州广日集                                                                                         履行
10 限售     控股     团有限公司
                                  公司     2011-5-25   合计 474,171,200 股股份,广日集团承诺自该等股份在中    12 个月
                                                                                                                        中
                                                                                                                               2013-7-2   能
                                  收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
            股东)
                                  报告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书摘
                                  要
                                  重大
                                  资产
                                  置换
                                  及向
                                                       1、若广日股份因实收资本调整的程序瑕疵而引起的民事责
                                  特定
                                                       任均由广日集团承担,并放弃向广日股份追索的任何权利;
                                  对象
                                                       2、若广日股份因实收资本调整的程序瑕疵受到有关主管机
            重组                  发行
                                                       关的行政处罚而遭受到的损失均由广日集团承担,并放弃向
     增资   方(现   广州广日集   股份                                                                                  履行
11   瑕疵   控股     团有限公司   购买
                                           2012-6-21   广日股份追索的任何权利;3、若依照法律必须由广日股份     长期
                                                                                                                        中
                                                                                                                                          能   长期执行。
                                                       作为前述事项责任的当事人或广日股份因该等事项承担了
            股东)                资产
                                                       任何责任或遭受了任何损失,广日集团在接到广日股份书面
                                  暨关
                                                       通知及相关承担责任凭证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广
                                  联交
                                                       日股份作出全额补偿。
                                  易报
                                  告书
                                  (修
                                  订稿)




                                                                                11
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大
                                资产
                                置换                 为了确保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红的安排能够落
                                及向                 实,本次交易重组方广日集团作出不可撤销之承诺并保证:
                                特定
                                                     1、上市公司执行有效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应当采取现金
                                对象
                                                     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重组                  发行                 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股份                                                                                 第4                    第四点已
          方(现   广州广日集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12 分红   控股     团有限公司   购买     2012-6-21
                                                     的派发。2、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
                                                                                                              长期   点已   2012-7-6   能   实施,其他
                                资产                                                                                 实施                   长期执行。
          股东)                                     证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的有效实施。3、在未来审议包含
                                暨关                 上述内容的利润分配议案时参加股东大会并投赞成票,确保
                                联交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易报
                                                     的 10%。4、在重组完成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上述利润
                                告书                 分配政策的章程修正案时参加股东大会并投赞成票。
                                (修
                                订稿)




                                                                              12
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
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置入资产置换完成后,企业整体经营稳定,盈利能力增强,预计置入资产本年实现净利
润 3.59 亿元,与去年同期对比扭亏为盈。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 年 7 月 6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修改后的第二百三十二条明确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程序。
    报告期内无实施现金分红。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胜燊
                                                                   2012 年 10 月 26 日




                                        13
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4附录
4.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2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80,616,209.41           934,148,668.7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565,265.51           145,895,066.05
     应收账款                                   492,204,768.58           556,265,556.82
     预付款项                                    73,109,588.26           280,060,326.6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2,951,635.27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76,791,489.10             96,069,436.0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83,026,897.74         1,892,565,296.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2,007,314,218.60         3,917,955,985.66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225,172,097.86         1,434,896,705.94
     投资性房地产                                 9,087,460.48            52,608,617.78
     固定资产                                   449,535,360.08         1,290,427,883.76
     在建工程                                   132,356,833.10            11,209,587.4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37,035,236.30           145,726,378.8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304,476.57              3,108,635.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9,927,505.98             10,012,786.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66,418,970.37         2,947,990,595.72
           资产总计                           3,973,733,188.97         6,865,946,581.3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5,000,000.00         2,181,104,9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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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777,279.63     68,421,300.34
    应付账款                               799,466,321.25  1,748,849,804.24
    预收款项                               529,680,661.67    604,987,664.0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9,466,327.72     25,238,826.57
    应交税费                                18,311,241.58     23,298,241.07
    应付利息                                 4,484,455.43     13,462,977.79
    应付股利                               158,299,847.84      1,351,756.34
    其他应付款                              24,796,500.47     51,136,775.02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656,282,635.59  4,717,852,268.7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0,000,000.00
    应付债券                               298,344,826.59    297,700,460.92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799,921.16
    预计负债                                   335,593.29
    递延所得税负债                                               412,334.45
    其他非流动负债                           3,737,808.24     84,267,401.69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3,218,149.28    492,380,197.06
        负债合计                         1,959,500,784.87  5,210,232,465.7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88,518,324.00    762,409,623.00
    资本公积                             1,081,833,460.13  1,290,513,247.17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13,938,787.06      9,827,268.63
    盈余公积                               221,142,227.58    221,335,317.8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50,598,484.77   -824,182,687.9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0,777,730.69    -11,229,745.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944,056,583.31  1,448,673,023.40
    少数股东权益                            70,175,820.79    207,041,092.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14,232,404.10  1,655,714,115.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973,733,188.97  6,865,946,581.38
公司法定代表人: 潘胜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裕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志雯




                                      15
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2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870,424.75           261,438,818.61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9,129,319.01
     应收账款                                                            184,947,968.14
     预付款项                                                            237,351,598.73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95,961,180.39            33,576,902.14
     存货                                                              1,444,159,895.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99,831,605.14         2,270,604,502.1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589,950,092.26           364,041,425.69
     投资性房地产                                                         43,227,665.14
     固定资产                                                            843,824,978.80
     在建工程                                                                945,744.1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1,955,535.3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89,950,092.26         1,293,995,349.08
          资产总计                            1,789,781,697.40         3,564,599,851.1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100,104,923.27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53,871,300.34
     应付账款                                                          1,194,367,312.27
     预收款项                                                            189,457,070.04
     应付职工薪酬

                                         16
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应交税费                                                 15,855,638.85
     应付利息                                                  3,982,880.64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501,684.68     21,605,320.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501,684.68  3,579,244,445.6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0,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77,410,624.4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7,410,624.43
         负债合计                            2,501,684.68  3,766,655,070.0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88,518,324.00    762,409,623.00
     资本公积                            1,913,939,875.42    656,527,240.22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21,142,227.58    221,142,227.5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136,320,414.28 -1,842,134,309.6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787,280,012.72   -202,055,218.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789,781,697.40  3,564,599,851.18
总计
公司法定代表人: 潘胜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裕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志雯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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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
   项目
              (7-9 月)     (7-9 月)      末金额(1-9 月) 期末金额(1-9 月)
一、营业总
             891,796,398.06 1,997,777,918.96 3,685,159,513.34         6,525,560,561.99
收入
其中:营业
             891,796,398.06 1,997,777,918.96 3,685,159,513.34         6,525,560,561.99
收入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
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
             841,898,759.78 2,073,292,587.64 3,790,327,562.85         6,665,756,548.35
成本
其中:营业
             684,321,740.77 1,926,371,874.16 3,343,731,919.25         6,247,611,215.69
成本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
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
净额
提取保险
合同准备
金净额
保单红利
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
               5,216,524.76      4,676,592.43     17,031,209.55           21,650,747.97
及附加
销售费用      20,328,974.09    25,123,871.30      65,028,072.29           66,316,488.35
管理费用     107,429,713.19    96,417,800.24     274,312,286.49          233,697,476.26
财务费用       7,180,857.66    30,898,152.85      72,687,169.52           94,821,204.39
资产减值
              17,420,949.31   -10,195,703.34      17,536,905.75             1,659,415.69
损失
加:公允价
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
“-”号填
列)
投资收益
(损失以
              74,051,741.87    38,662,161.54     184,071,487.83          125,523,653.36
“-”号填
列)
                                         18
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其中:对联
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      74,080,248.76                    183,768,350.28           85,007,196.07
的投资收
益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
列)
三、营业利
润(亏损以
             123,949,380.15   -36,852,507.14    78,903,438.32          -14,672,333.00
“-”号填
列)
加:营业外
              15,070,288.54     3,322,126.50   226,461,551.51           17,467,813.81
收入
减:营业外
                 393,929.88     3,079,543.13     3,652,725.69             4,173,339.66
支出
其中:非流
动资产处         -12,101.09        -1,004.19        24,816.84                 45,571.38
置损失
四、利润总
额(亏损总
             138,625,738.81   -36,609,923.77   301,712,264.14           -1,377,858.85
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
              11,911,351.10    11,737,436.62    36,566,344.07           26,256,995.72
费用
五、净利润
(净亏损
             126,714,387.71   -48,347,360.39   265,145,920.07          -27,634,854.57
以“-”号
填列)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123,210,296.13   -55,468,536.97   248,642,890.57          -50,894,640.37
者的净利
润
少数股东
               3,504,091.58     7,121,176.58    16,503,029.50           23,259,785.80
损益
六、每股收
益:
(一)基本
                     0.1607          -0.1380             0.3438                  -0.3070
每股收益
(二)稀释
                     0.1607          -0.1380             0.3438                  -0.3070
每股收益
七、其他综
                                                   460,455.39           -1,507,560.83
合收益
八、综合收
             126,714,387.71   -48,347,360.39   265,606,375.46          -29,142,415.40
益总额

                                        19
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123,210,296.13    -55,468,536.97   249,103,345.96           -52,402,201.20
者的综合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
数股东的
             3,504,091.58      7,121,176.58    16,503,029.50            23,259,785.80
综合收益
总额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76,437,335.15 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潘胜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裕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志雯




                                       20
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上年年初至报告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
   项目                                                             期期末金额(1-9
               (7-9 月)       (7-9 月)      末金额(1-9 月)
                                                                          月)
 一、营业
                               1,231,628,835.46 1,259,223,951.97 4,646,710,988.28
 收入
 减:营业
              -26,428,910.64 1,298,159,505.88 1,402,911,640.04 4,725,031,634.84
 成本
 营业税金
                                    336,690.55        1,442,792.70           8,262,074.37
 及附加
 销售费用                         5,225,396.81       14,440,207.21          23,283,977.60
 管理费用      14,415,396.86     20,607,745.55       39,302,055.91          58,761,009.81
 财务费用        -173,549.75     25,380,043.75       54,368,876.51          88,447,712.81
 资产减值
               18,299,756.81     -9,640,278.38       17,475,850.28              156,823.42
 损失
 加:公允
 价值变动
 收益(损
 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
 益(损失
               -6,866,503.41      4,503,837.62          351,247.99          17,815,306.14
 以“-”
 号填列)
 其中:对
 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      -6,866,503.41      4,503,837.62          351,247.99          17,815,306.14
 业的投资
 收益
 二、营业
 利润(亏
              -12,979,196.69   -103,936,431.08   -270,366,222.69         -239,416,938.43
 损以“-”
 号填列)
 加:营业
               14,050,752.25        580,480.54      222,320,591.51           7,888,195.31
 外收入
 减:营业
                                  2,238,795.47          700,345.62           2,619,732.47
 外支出
 其中:非
 流动资产
 处置损失
 三、利润
 总额(亏
                1,071,555.56   -105,594,746.01      -48,745,976.80       -234,148,475.59
 损总额以
 “-”号

                                           21
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填列)
      减:
所得税费
用
四、净利
润(净亏
            1,071,555.56 -105,594,746.01      -48,745,976.80 -234,148,475.59
损以“-”
号填列)
五、每股
收益:
(一)基
本每股收
益
(二)稀
释每股收
益
六、其他
综合收益
七、综合
            1,071,555.56 -105,594,746.01      -48,745,976.80 -234,148,475.59
收益总额
公司法定代表人: 潘胜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裕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志雯




                                     22
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4.3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2 年 1—9 月
编制单位: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
                 项目
                                            金额(1-9 月) 期末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349,709,011.82       3,173,258,125.4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5,149,881.15          24,759,772.4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7,621,976.78         116,403,595.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92,480,869.75       3,314,421,493.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615,956,885.41       2,425,878,534.1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8,888,455.28         276,035,456.3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1,527,637.67         115,583,458.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1,729,269.93         132,094,081.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78,102,248.29       2,949,591,530.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4,378,621.46         364,829,962.9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7,364,545.80            1,854,295.7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61,616.23            4,714,128.31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42,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526,162.03         549,068,424.0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13,320,968.52           59,593,463.24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667,184.00

                                        23
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3,186,166.32     562,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6,507,134.84     626,760,647.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980,972.81     -77,692,223.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00,679,184.54   1,337,628,205.94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0,679,184.54   1,337,628,205.9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94,781,135.00   1,525,746,829.6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301,899,309.51      65,781,998.36
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96,680,444.51   1,591,528,828.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6,001,259.97    -253,900,622.0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450,652.97       -456,580.7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2,054,264.29      32,780,536.8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25,115,909.92     827,741,885.9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73,061,645.63     860,522,422.85
公司法定代表人: 潘胜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裕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志雯




                                      24
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2 年 1—9 月
编制单位: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
                 项目
                                            金额(1-9 月)   期末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23,011,654.11          2,695,207,216.02
     收到的税费返还                             2,959,805.06             27,950,240.7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4,094,211.58             77,685,816.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80,065,670.75          2,800,843,273.1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92,498,779.42          2,022,640,060.7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8,268,342.16            245,678,609.9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144,617.39             96,464,547.6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1,597,877.44             66,265,277.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0,509,616.41          2,431,048,495.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56,054.34            369,794,777.6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4,200.00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2,691,675.14               7,341,736.63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3,186,166.3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5,877,841.46             17,341,736.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877,841.46            -17,337,536.6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28,529,184.54          1,894,549,126.7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8,529,184.54          1,894,549,126.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36,631,135.00          2,151,857,419.0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52,548,366.80              94,062,801.54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23,353.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9,179,501.80          2,248,843,57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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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650,317.26   -354,294,446.9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59,801.21     -4,583,149.4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8,231,905.59      -6,420,355.3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2,102,330.34     381,082,250.0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70,424.75    374,661,894.73
公司法定代表人: 潘胜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裕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志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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