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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日股份: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2-03-12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和《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由公司董事会
提名,提名人的提名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拥有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
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
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拥有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任
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

    四、同意提名周千定、汪帆、骆继荣、蒙锦昌、朱益霞、苏祖耀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余鹏翼、廖锐浩、叶广宇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汤胜、王鸿茂、廖锐浩、叶广宇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