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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日股份: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延长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存续期限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2022-10-29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延长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存续期限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对延长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国资创新基金”)存续期限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声明:

    公司本次延长国资创新基金存续期限是基于国资创新基金整体运作情况作出的,

有利于保障合伙人利益,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延长国资创新基金存续期限暨关联交易事项提

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

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余鹏翼、廖锐浩、叶广宇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