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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1-14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1-002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
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 号)相关规定,金融企
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年限不超过 8 年。2019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公
司连续聘用信永中和的年限已达到 8 年。自 2020 年审计报告起,信永中和将不
再担任公司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新聘审计机构事宜与信永中和进
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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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19 年度收入总额为 105,772.1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82,969.01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46,621.7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10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25,290.04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
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
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
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
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强,199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四通新材(300428.SZ)年度审计报告及
并购重组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玉寿,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国元证券(000728.SZ)、华兴源创
( 688001.SH ) 、 斯 迪 克 ( 300806.SZ ) 、 润 和 软 件 (300339.SZ) 、 安 科 生 物
(300009.SZ)、科大国创(300520.SZ)、聚灿光电(300708.SZ)等 7 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倪士明,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斯迪克(300806.SZ)、国元证券(000728.SZ)
等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掌阅科技(603533.SH)、艾可蓝(300816.SZ)、迎
驾贡酒(603198.SH)、国元证券(000728.SZ)等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强、汪玉寿,签字注册会计师倪士明,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 95 万元,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合计 120 万元,
较上年减少 33.33%,主要原因为本次审计范围不包含公司子公司。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
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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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 1986 年成立的
中信会计师事务所,2000 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
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
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截至 2019 年度,公司连续聘用
信永中和的年限已达到 8 年,2019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信永中和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 号)
有关规定,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5 年,对于符合本
办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连续聘用不超过 8 年。2019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公
司连续聘用信永中和的年限已达到 8 年,须进行更换。自 2020 年度审计报告起,
信永中和将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新聘审计机构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对此无异
议。公司允许信永中和、容诚进行沟通,经信永中和、容诚前后任会计师沟通,
对公司审计事项均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学习了解国有金融企业、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有关
选聘规则,仔细查阅了监管部门公开信息、公司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
关资料。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公司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公
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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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
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公司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聘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
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公司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及
配备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等情况,确定审计收费为 12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
费用 9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5 万元;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
用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相关审计费
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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