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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泰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6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
席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峰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以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信息官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勇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席信息官、总法律
顾问任职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云伟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亓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席信息官、总法律
顾问任职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分支机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设不超过 20 家分支机构,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形成之日起 12
个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分支机构的变更、撤销、
审批、选址、筹建、运营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