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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泰证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12-0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泰证券

股票代码:6009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19层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19

层



一致行动人名称: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新泰市新汶
通讯地址:山东新泰市新汶



股份变动性质: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二一年十二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
则15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
法规”)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上
市公司”)拥有的权益及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中泰证券中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6.57%股份无偿划转给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主要人员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关系 ...............................................................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8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9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 9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 10

       二、关于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 10

       三、本次权益变动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
       一、备查文件......................................................................................................................... 14

       二、备置地点......................................................................................................................... 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9




                                                                           3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本文另有所指之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泰证券、上市公司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能集团   指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新矿集团、一致行动人       指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枣矿集团                   指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莱钢集团                   指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无偿划转、本次权益变         山能集团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458,091,900 股股份(占
                           指
动                               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 6.57%)无偿划转给枣矿集团
                                 山能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 458,091,900 股股份(占上市
本次无偿划转标的股份       指
                                 公司股份总额的 6.57%)
                                 枣矿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莱钢集团持
本次转让                   指    有的中泰证券 1,815,254,29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
                                 总额的 26.05%)
                                 山能集团与枣矿集团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签署的《山
《无偿划转协议》           指    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之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山东省国资委               指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法律法规                   指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
尾数上略有差异。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 57-1 号高新万达 J3 写字楼 19 层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 57-1 号高新万达 J3 写字楼 19 层
法定代表人         李伟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70%
股东名称           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0%
                   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股 10%
注册资本           2,47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6 年 3 月 1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166120002R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电、煤化工、
                   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贸易、油气、工程和技术研
                   究及管理咨询、高科技、金融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织、
                   协调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投资咨询;期
                   刊出版,有线广播及电视的安装、开通、维护和器材销售;许可证批
                   准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对外承包工程资质证书批准范围内的承包
                   与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及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
                   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热电、供热及发电
                   余热综合利用;公路运输;木材加工;水、暖管道安装、维修;餐饮、
经营范围           旅馆;水的开采及销售;黄金、贵金属、有色金属的地质探矿、开采、
                   选冶、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广告业务;机电产品、服装、纺织及
                   橡胶制品的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园林绿化;房屋、土地、
                   设备的租赁;煤炭、煤化工及煤电铝技术开发服务;建筑材料、硫酸
                   铵(白色结晶粉末)生产、销售;矿用设备、机电设备、成套设备及
                   零配件的制造、安装、维修、销售;装饰装修;电器设备安装、维修、
                   销售;通用零部件、机械配件、加工及销售;污水处理及中水的销售;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日用百货、工艺品、金属材料、燃气设备销
                   售;铁路货物(区内自备)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6 年 3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新泰市新汶
                                        5
通讯地址           山东新泰市新汶
法定代表人         何希霖
股东名称           山东能源集团持股 100%
注册资本           357,936.01 万元
成立日期           1998 年 3 月 1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169595636J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煤炭开采、洗选;电厂受托管理运营服务;道路运输;燃气生产、经
                   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石膏开采及石膏制品、许可范
                   围内烧碱、液氯、盐酸、次氯酸纳、聚氯乙烯、三氯氢硅、四氯化硅、
                   液体消毒剂的生产、销售;饮食服务;社区服务;计量授权证书范围
                   内部强制检定;(以上经营仅限分支机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对
                   外提供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矿山工程施工;地质钻探;钻井服务;地
                   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钻探技术咨询;地质钻探技术开发;矿山设备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销售、安装、撤除、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
                   液压支架安装、维修、租赁、撤除;采矿设备制造、煤炭、建筑材料
                   的销售;电力设备、配件的销售;电力设备维修维护(特种设备除外);
经营范围
                   电力、热力技术咨询服务;设备租赁;农牧养殖;塑料制品、橡胶制
                   品、纺织品、服装、工艺品(不含金饰品)、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及配
                   件的生产、销售;对所属企业的管理;煤炭开采技术咨询、服务;批
                   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教育咨询;企业管理及商务信息
                   咨询;煤矿安全培训;文化艺术及职业技能培训;环境监测;计量检
                   测;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及培训;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及市
                   场营销策划;舞美设计;广告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
                   摄影服务;市场调研;网站建设与维护;动漫制作;电子产品、办公
                   用品、文化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8 年 3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主要人员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人员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鲁发〔2018〕42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属企业监事
会职责划入山东省审计厅,不再设立省属企业监事会。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未
设置监事或监事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
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
                                           6
                                                                国家或地区居
                                                                    留权
 李 伟          董事长           男       中国       山东济南        否
 张宝才      董事、总经理        男       中国       山东济南        否
 岳宝德          董事            男       中国       山东济南        否
 茹 刚      董事、财务总监       男       中国       山东济南        否
 丁海成          董事            男       中国       山东济南        否
 相立昌          董事            男       中国       山东济南        否
 陈 宏           董事            男       加拿大      上海           是
 杨朝合          董事            男       中国       山东青岛        否
 周 建           董事            男       中国        天津           否
                                                   内蒙古自治
 邸建友          董事            男       中国                       否
                                                   区鄂尔多斯
 张若祥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山东济南        否
 乐江华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山东济南        否
 刘 健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山东邹城        否

    (二)一致行动人的主要人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地区居
                                                                    留权
 何希霖         董事长           男       中国       山东泰安        否
 王乃国      董事、总经理        男       中国       山东泰安        否
 于志东     董事、财务总监       男       中国       山东泰安        否
 于祖联          董事            男       中国       山东泰安        否
 于永春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山东泰安        否
 公建祥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山东泰安        否
 巩春海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山东泰安        否
 张殿振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山东泰安        否
 栾 斌           监事            男       中国       山东泰安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关系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
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
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
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一致行动人:(一)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矿集团 100%股权,为新矿集
团控股股东,在本次收购中新矿集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互为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地点         股票代码
                                                            合计持有权益情况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
          兖州煤业澳大利                        ASX:YAL
  1                        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62.26%
            亚有限公司                          03668.HK
                                 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香
          兖州煤业股份有                        600188.SH
  2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55.76%
              限公司                             01171.HK
                                 公司
          山东玻纤集团股
  3                         上海证券交易所      605006.SH        52.74%
            份有限公司
          新风光电子科技
  4                         上海证券交易所      688663.SH        38.25%
            股份有限公司
          云鼎科技股份有
  5                         深圳证券交易所      000409.SZ        16.71%
              限公司
          贵州盘江精煤股
  6                         上海证券交易所      600395.SH        10.50%
            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
  7                         上海证券交易所      600918.SH        10.04%
              限公司
          日照港股份有限
  8                         上海证券交易所      600017.SH        7.42%
              公司

      (二)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8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调整国有资本结构布局,山能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中泰证券 458,091,9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 6.57%)无偿划转给枣矿集团。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
动人无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如果未来
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9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
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山能集团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58,091,900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6.57%)无偿划转给枣矿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前,山能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58,091,900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股份总额的6.57%),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41,737,300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3.47%)。本次权益变动后,山能集团将不再直接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不变。

     鉴于枣矿集团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莱钢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1,815,
254,29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26.05%)(具体请见上市公司同日披露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本次无偿划转及本次转让完成后,
山能集团将不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枣矿集团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273,4
18,90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2.62%),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241,
737,3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3.47%),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莱钢集
团变更为枣矿集团,实际控制人仍然为山东省国资委,未发生变化。

     二、关于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无偿划转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 2021年11月26日,山能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无偿划转。

     2. 2021年11月27日,枣矿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无偿划转。

     (二)本次无偿划转后续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1.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无偿划转相关的股东变更事宜。

     2. 满足本次转让的交割条件。

     3. 上交所对本次无偿划转进行合规性确认。



                                   10
    三、本次权益变动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能集团直接持有中泰证券458,091,900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6.57%),全部为有条件限售A股股份。具体限售情况为:

    2020年6月3日,中泰证券股票在上交所上市,山能集团承诺其所持有的中泰
证券458,091,9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6.57%)自中泰证券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泰证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中泰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市规则》第5.1.5条规定:“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经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申
请并经本所同意,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

    本次无偿划转的划出方山能集团系划入方枣矿集团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距今已满一年,因此本次无偿划转属于《上市规则》第5.1.5
条规定的同一控制下转让的情形,经上交所同意后,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标的股
份可豁免遵守上述股份限售承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无偿划转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
属争议,不存在任何设定质押、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限制权利转让情形。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
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
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

   2、山能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4、山能集团与枣矿集团签署的《无偿划转协议》;

   5、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阅。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15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16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17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18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地
股票简称         中泰证券                         股票代码       600918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人名称                                            人注册地       57-1 号高新万达 J3 写字楼 19 层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458,091,9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6.57%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直接持股数量减少 458,091,900 股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直接持股比例减少 6.57%
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1 年 11 月 30 日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无偿划转
及方式

                                             19
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20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21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
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