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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泰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2-03-30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本期净利润251,137,877.52元、增加总资产
367,135,674.67元、增加净资产275,351,756.00元。



    一、概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和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要求,公司对通过公开、
非公开等方式取得且有明确限售期的股票的估值方法进行了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1、变更内容
    本次变更前,如果估值日公开、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限售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
成本高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股票的价值。如果估值日公开、非公开发行有明
确限售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低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
综合考虑限售期等因素确定流动性折扣计算估值日该股票的价值。
    本次变更后,公司通过公开、非公开等方式取得且有明确限售期的股票,在
限售期内,以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根据第三方估
值机构采用亚式期权 AAP 模型计算的流动性折扣确定估值日该股票的价值。
    2、变更日期
    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3、变更原因
    为准确、公允反映有明确限售期的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根据中国证券业协
会《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
量》相关要求,对估值方法进行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
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
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本次限售股估值方法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为:增加本期净利
润 251,137,877.52 元;增加税后其他综合收益 24,213,878.48 元;增加资产总额
367,135,674.67 元;增加净资产 275,351,756.00 元。
    由于限售股股票价格的波动及可比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未来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影响尚无法确定。
    (三)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采用新的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净
资产、总资产的影响。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假设 2020 年和 2019 年执
行会计估计变更,对报表的影响金额如下:
    1、2020 年,增加 2020 年度公司利润总额 18,757,593.41 元,增加 2020 年末
净资产 30,714,059.94 元、总资产 40,952,079.92 元。
    2、2019 年,增加 2019 年度公司利润总额 11,309,223.99 元,增加 2019 年末
净资产 8,481,917.99 元、总资产 11,309,223.99 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
值指引》及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有关要求对会
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
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专
项说明,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