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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泰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1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
作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受让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受让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有助于提升对万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控制力,为公司财富管理转型和业务协同提供更有力的支撑,进一步提升
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经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交
易双方协商确定,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
致同意《关于受让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和 2019-2021 年任期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在 2021 年度及 2019-2021 年任期内,能够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
《公司章程》规定的勤勉义务的情形;董事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和
2019-2021 年任期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和 2019-2021 年任期绩效考核及薪
酬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1 年度及 2019-2021 年任期内,能够勤勉尽责,不
存在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勤勉义务的情形;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
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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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和 2019-2021 年任期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严法善、胡希宁、綦好东、满洪杰
                                                2022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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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章页)




独立董事:




               严法善                    胡希宁




               綦好东                    满洪杰




                                    2022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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