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 作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严法善、胡希宁、綦好东、满洪杰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