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24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3-00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3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23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767,570,5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8.414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由毕玉国副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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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0 人,董事长王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7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晖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731,551,979 99.2445 35,395,200 0.7424 623,350 0.0131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林泽若明、郭彬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3 日
报备文件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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