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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3-3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现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2022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委员会由 5 位董事组成,分别为:綦好东先生、毕玉国先生、
严法善先生、胡希宁先生、满洪杰先生1。其中,綦好东先生、严法善先生、胡希
宁先生、满洪杰先生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占委员会成员总数的比例超过半
数;具备会计专业经验的綦好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背景及简
历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2 年年度
报告的相关内容。
         二、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委员会会议 5 次,审议议案 17 项,具体如下:
    序号       届次              时间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变更会计
           第二届董事会
     1     审计委员会第   2022 年 3 月 19 日 估计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确认
           二十六次会议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
     2     审计委员会第   2022 年 4 月 25 日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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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初,委员会由 5 位董事组成,分别为:綦好东先生(主任委员)、冯艺东先生、曹孟博先生、严
法善先生、满洪杰先生。2022 年 10 月 24 日,冯艺东先生、曹孟博先生不再担任委员会委员职务。2022
年 12 月 8 日,毕玉国先生、胡希宁先生担任委员会委员职务。
                                                  1
序号       届次              时间                            会议内容

       第二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受让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
 3     审计委员会第   2022 年 7 月 8 日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修
       第二届董事会                      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     审计委员会第   2022 年 8 月 19 日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十九次会议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
 5     审计委员会第   2022 年 10 月 17 日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十次会议
     报告期内,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委员姓名                         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綦好东                             5                          5
         冯艺东
                                             5                          5
     (报告期内离任)
          毕玉国                             0                          0
         曹孟博
                                             5                          5
     (报告期内离任)
          严法善                             5                          5

          胡希宁                             0                          0

          满洪杰                             5                          5

     三、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委员会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认真审
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监督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推动公司完
善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有效沟通。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
行监督,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范围、审计方式、时间安排等事项,及重要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听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初步结果汇报,
关注主要审计调整事项、重要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关键审计事项等情况。委员
会督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
范,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并审慎发表专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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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
    委员会在查阅公司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认为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
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和 2022 年第一季度、半年
度、第三季度报告,认为相关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的各项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
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相关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
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
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在委员会的指导下,根据最新监管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对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订,以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提升内部审计
工作质量。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内部
审计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实施,促进内部审计部门持续有效运行,
提升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水平。
    报告期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的要求,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针对公司提供担保、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
况及大额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审阅专项检查报告。委员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并根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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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通过召开审计沟通会议等方式,了解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工作进展等情况,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
门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保障相关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六)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委员会对公司受让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基金”)
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交易有助于提升对万家基金的控
制力,为公司财富管理转型和业务协同提供更有力的支撑,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
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体现了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此外,委员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认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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