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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柯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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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的有关规定,在 2018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
委员会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有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会召集
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独立董事姓名        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任职终止日期

     罗国芳         主任委员       2016 年 2 月 16 日       2018 年 8 月 15 日

     陈   农          委员         2016 年 2 月 16 日       2018 年 8 月 15 日

     张建成           委员         2016 年 2 月 16 日       2018 年 8 月 15 日

     胡建军         主任委员       2018 年 8 月 15 日       2021 年 8 月 14 日

     吴   韬          委员         2018 年 8 月 15 日       2021 年 8 月 14 日

     张建成           委员         2018 年 8 月 15 日       2021 年 8 月 14 日

   注: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18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17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聘请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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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银行授信
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18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18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18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18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执行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中,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严谨、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
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部门
工作情况及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顺利执行,并对公司内部审计过程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
审计的工作成效。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
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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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
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
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为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5、协调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
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的要求,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守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19 年,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职,保证公司持
续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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