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 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 阅及调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 照审计准则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为保持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晓波、吴韬、胡建军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