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油: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2022-04-22
体系名称:公司治理 版 本:A
编 码:1019-CG-09-15 修 改 码: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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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公司名称: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 年 04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04 月 21 日
发布范围:普发
公司治理 1019-CG-09-15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目 录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编制依据 ......................................................... 1
4 主要应对的风险................................................... 1
5 释义............................................................. 1
6 职责分工......................................................... 2
7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 ......................................... 3
8 内幕信息的保密及责任追究 ......................................... 4
9 附则 ............................................................. 4
I
公司治理 1019-CG-09-15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1 目的
进一步规范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工作,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和报送,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以保护公司广
大投资者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利益,巩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
象。
2 适用范围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及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公司”)。
3 编制依据
a)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b)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
c)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
d)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e)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
f)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g)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h)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i)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政策(2022 版)》。
4 主要应对的风险
内幕信息管理知情人管理不规范,造成内幕信息泄露,给公司造成严重违法违
规后果或恶劣影响,使公司利益和形象受损。
5 释义
5.1 内幕信息
本办法所称内幕信息是涉及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数据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
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重大
事件(见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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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内幕信息知情人
本办法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直接或者间接获取
内幕信息的人士。其范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交所上市规则、联交
所上市规则相关要求(见附件 1)。
6 职责分工
6.1 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并根据监管要求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6.2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及档案的报送事宜,并根
据监管要求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6.3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送工
作。
a) 负责具体落实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的相关工作,定期或根据监管要求以
书面、口头、电子通讯等方式,提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信息披露相
关工作人员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内幕信息保密义务、相关期间禁止买卖公
司股票的义务等;
b) 按监管要求汇总报备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管理、内幕知情人管理的情况。
6.4 公司其他部门/所属公司
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提供协助和支持,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及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
a) 部门/所属公司的负责人是所在部门/所属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并对本部门/所属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
认意见。
b) 部门/所属公司的负责人应当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提示有关保密要求,并指定
专人作为本部门/所属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报备、档案保存,以及传达内幕信息管理相关监管要求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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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
7.1 总要求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相关部门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附件 2),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
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
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进行签字确认。
7.2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应包括:
a) 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号码;
b) 所在单位、部门,职务或岗位(如有),联系电话;
c) 知悉内幕信息时间、方式、地点;
d) 内幕信息的内容与所处阶段;
e) 登记时间、登记人等其他信息。
7.3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分拆上市、回购股份
等重大事项,或者披露其他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公司相
关部门及所属公司除按照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
程备忘录(附件 3)。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
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应在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7.4 报送及保存要求
a) 内幕信息知情人于获悉内幕信息之时,所在部门/所属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联系人应及时告知相关知情人的各项保密事项和责任,指导相关知情人填
写确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附件 2),并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至董事会
办公室。
b) 董事会办公室汇总《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如有),
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根据监管要求完成签字确认,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
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c)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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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补充报送。
d) 相关部门/所属公司已备案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两个
工作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相关变更信息。
e) 相关部门/所属公司未及时进行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全的,董事会办公室可要
求补充填写并备案。
f) 如因工作需要,相关部门/所属公司需经常性向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送
信息的,涉及内幕信息时,相关部门/所属公司应当在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中登记并报送该行政管理部门相关信息。
g)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材料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自记录
(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十年。
8 内幕信息的保密及责任追究
8.1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在获得内幕信息后至内幕
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报道、传送,不得利用内幕
信息买卖公司证券、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等各类内幕交易。
8.2 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建议他人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活动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
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
公司将依法移交相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9 附则
9.1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有关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执行。若有关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在本办法生
效后发生变化导致本办法与适用规定相冲突,应及时对本办法进行修订并确保
始终遵守本办法。
9.2 本办法由董事会办公室制定和修改,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于公司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本办法由公司风险管理
办公室组织解释。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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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附件 1: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1. 内幕信息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a)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b)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
产的 30%;
c)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
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d)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e)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f)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g) 公司的董事或者 CEO 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 CEO 无法履行职责;
h)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
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
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i) 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
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j)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
效;
k) 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l) 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m)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n)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
o)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10%;
p)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q)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规定的其他属于“内幕信息”的信息。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2.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a)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b)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
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c) 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d) 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
员;
e) 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f) 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g) 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
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h) 由于与前述 a)至 g)项相关人员存在亲属关系、业务往来关系等原因而知悉
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i)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交所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可能会对内幕信息、内幕
知情人范围不定期更新,本办法所述内幕信息、内幕知情人范围以最新要求为准。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附件2: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简称:中国海油 公司代码:600938
内幕信息事项:
内幕信息知情人 所在部 知悉内幕信息 知悉内幕信息 知悉内幕信 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知情人签
序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姓名 门/单位 时间 方式 息地点 所处阶段 字(手签)
1
2
…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注意事项:
1. 内幕信息事项应采用一事一记的方式,即每份报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仅涉及一项内幕信息事项,不同内幕信息事项涉及的知情人档
案应分别记录并报送备案;
2. 知悉内幕信息时间,是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或应当知悉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3. 知悉内幕信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4. 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5. 填报各内幕信息知情人所获知的内幕信息的内容,可根据需要添加附页进行详细说明;
6. 填报档案涉及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时,可简化填写,应包括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原因以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7. 本表中内幕信息知情人签字人员对相关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本人签字等同于本人承诺不利用该等事项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附件3: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公司简称:中国海油 公司代码:600938
所涉重大事项简述:
时间: 地点:
筹划决策方式: 会谈 电话 传真 书面报告 电子邮件 其他
商议和决议内容:
参与人员签字:
序号 姓名 所在部门/单位 签字
1
2
…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注意事项:
1. 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分拆上市、回购股份等,或者
披露其他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除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外,应当
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2.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应采用一事一记的方式,即每份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仅涉及一项重
大事项,不同事项应分别记录;
3. 本表中参与重大事项筹划决策签字人员对相关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