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变化(万股) | 股本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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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海洋石油(BVI)公司 | 2877272.72 | 60.54% | 不变 | 境外可流通股 |
2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1560594.72 | 32.83% | -3998.77 | 境外可流通股 |
3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25957.15 | 0.55% | +4135.71 | 流通A股 |
4 | 中石化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8518.51 | 0.39% | 不变 | 流通A股 |
5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18518.51 | 0.39% | 不变 | 流通A股 |
6 | 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888.88 | 0.29% | 不变 | 流通A股 |
7 |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 9746.74 | 0.21% | -253.26 | 流通A股 |
8 |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 8198.52 | 0.17% | 不变 | 流通A股 |
9 | 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7314.81 | 0.15% | 不变 | 流通A股 |
10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5555.55 | 0.12% | 不变 | 流通受限股份 |
总计 | 4545566.18 | 95.64% | +0.07% |
股东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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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中国海洋石油(BVI)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均由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制。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2.中国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定,收集个人资料应向资料当事人说明收集资料是否为必须事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未要求披露持股5%以下的个人股东信息。基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前述规定,公司未披露其余持股比例低于5%的港股股东持股情况。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港股股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 |
可上市日期 | 股东名称 | 新增可上市股份数量(万股) | 剩余有限售股股份数量(万股) | 限售事情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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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 战略配售部分 | 14814.81 | 首发 | |
总计 | 14814.81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