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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海油: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2022-11-03  

                        证券代码:600938         证券简称:中国海油          公告编号:2022-028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选取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以国有商业银行、大型股份
   制银行和基金公司为主;

   委托理财金额:2023 年度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1,300 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
   述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及低风险银行理
   财等;

   委托理财期限:本次授权有效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 3 年,一年以上封闭式理财产品占委托理财总规模不
   超过 30%;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 2022 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自有资金投资理财计划的议案》。




    一、委托理财购买情况预计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整体收益。

    (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预计

    公司 2023 年度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1,300 亿元,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

    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高、投研能力强、资产管理规模位居市场前列的专业金
融机构进行合作。委托理财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
面的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理财产品类型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国有商业银行、大型股份制银行和基金公司
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以及货币市场基金、低
风险银行理财等浮动收益型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3 年,1 年以上封闭
式理财产品占委托理财总规模不超过 30%。

    (六)授权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选择保本型和低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故公司拟定如下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对每一笔理财业务,管
理层都在董事会批准并授权的投资计划内进行决策。同时,公司制定了投资理财
相关的制度文件,建立了理财业务内部审批流程,从决策层对理财业务进行把控。
公司也对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期限、风险评级、投资集中度、理财机构资
质等进行了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稳健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
资风险可控。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投资本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非执行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通过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途径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投资
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逾期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支出需求前提下进行的,不
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
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 2022 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自有资金投资
理财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批复的额度范围内和额度有效期内,授权公司
管理层审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计划下具体产品的日常操作。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国海油本次 2023 年度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在批复的额度范围内和额度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
理层审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计划下具体产品的日常操作。该事项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