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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建工: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2017-08-12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4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申请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13,002.62 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
确定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重庆会展中心置业有限公
司给付工程欠款及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2017 年 8 月 9 日重庆仲裁
委员会作出(2017)渝仲字第 1608 号《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截止目前,
本案尚未确定开庭时间。

    二、仲裁案件的事实、理由和请求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重庆会展中心置业有限公司
    (二)案件事实和仲裁理由
    2009 年 9 月 7 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重庆国汇中心项目签订《施工
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约进场施工并于 2012 年 12 月 18 日竣
工验收合格。施工期间被申请人一直未按约支付工程进度款,尚欠工程款
100,562,510.53 元未支付。
    (三)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申请人工程欠款 100,562,510.53 元(最
终欠款以鉴定结论为准),支付自 2014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止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 29,263,690.56 元,以及自 2017 年 7 月 1 日
起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以工程欠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计
算);
    2.请求裁决申请人对案涉工程折价、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20.00 万元;
    4.本案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等所有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公司将积极应对此次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由于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仲裁申请书》
    (二)《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2017)渝仲字第 1608 号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