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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建工: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30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49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下午 4 点在重庆市经开区金开大道 1596 号建工产业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6 人,实到监事 6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刘国强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监事会审核
意见如下: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 2017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
   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 号监管指引》《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
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所披露的
情况及时、真实、准备、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全部内容,包括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募集资金管
理情况、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内容。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44)。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
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重庆建工工业园(钢结构
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由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工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工业公司”)负责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通过增资的方式进行投
资。公司将以募集资金 143,805,283.06 元对工业公司进行增资,其中注册
资本 14,000.00 万元,剩余金额进入资本公积。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 号监管指引》《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工业有限公司增资。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即通过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
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其中次级资产支
持证券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认购,认购规模不超过总发行规模的 3%
(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不设预期收益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
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附件进行修订,同时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7)。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