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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建工: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2017-08-30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46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
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即通过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申万宏源”)设立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
融资。
    ●本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专项计划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专项计划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开展应收账
款资产证券化工作,即通过申万宏源设立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
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将本公司所持有的建筑工程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权
益(包括利息、罚息、手续费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本公司
为本专项计划的唯一原始权益人。
    本次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初始规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
元(具体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分为优先级和次级,其中优
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A级、优先B级和优先C级,期限预计为3年。本
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基础资产
     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是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基础资产。本次专
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为本公司所持有的建筑工程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权益(包
括利息、罚息、手续费等)。
     (二)交易结构
     申万宏源作为管理人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
并设立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向本公司购买基础资产,初次购买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20亿元(具体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
     本次专项计划期限预计为3年,引入循环购买安排,由本公司担任资产
服务机构,负责基础资产的后续管理,包括提供新的基础资产、应收款的
归集(含催收)与划转等工作。
     (三)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总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认购,认购规模不超过总发行规模的3%(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
的规模为准),不设预期收益率。
     (四)对董事会授权
     资产支持证券的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要进行调
整,因此,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
证券有关的一切事宜,由相关部门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予以实施。

     三、专项计划管理人介绍

     申万宏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3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梅
公司成立日期   2015年1月16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
            股票期权做市,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申万宏源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编号10720000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申万宏源受托资产管理
业务规模达6,865.58亿元,累计集合资管产品发行规模332.10亿元。

    四、专项计划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专项计划实施后,满足入池条件的应收账款在转让给专项计划后
将在公司账面终止确认。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应收
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存量的目的;同时,资
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形式,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
方式的有益补充,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本专项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

    五、影响专项计划的因素

    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因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发行。专项计划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产品结构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
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本次专项计划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
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