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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建工: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17-09-08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5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134,148,644 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
确定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
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建公司”)因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纠纷,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五中院”)起
诉重庆融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华房地产”)请求支付拖欠的工
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起诉前,市五中院已受理三建公司提出的诉前保全
申请,并作出(2017)渝 05 财保 47 号《民事裁定书》、(2017)渝 05 执保
1160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融华房地产银行存款 6,000 万元或查封、
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近日,市五中院作出(2017)渝 05 民初 1385 号《受
理案件通知书》。截至目前,本案尚未确定开庭时间。

    二、诉讼案件的事实、理由和请求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原告: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重庆融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案件事实和起诉理由
    2011 年 3 月 8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重庆市巴南区长江防洪整治二期
工程(西流沱段)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完成施工内容并验收
合格。经原告多次催收,截至起诉时被告仍拒不支付剩余工程尾款。
    (三)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104,487,467.24 元,并
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从 2012 年 7 月 1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
类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以应付工程款为基数分段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截
至 2017 年 8 月 28 日止为 29,661,177.05 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公司将责成三建公司积极应对此次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积极维护自
身的合法权益。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
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裁定书》(2017)渝 05 财保 47 号
    (二)《执行裁定书》(2017)渝 05 执保 1160 号
    (三)《民事起诉状》
    (四)《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渝 05 民初 1385 号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