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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01-23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
相关制度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议《公司 2018 年度担保计划》,我们认为:

    本年度担保计划是为了配合公司所属子公司做好融资工作,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相关子公
司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
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本议案时,由
于过去 12 个月内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同受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
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经审议《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合理的范围之内;2018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
项定价公允。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董事
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参会独立董事签字:



       陈箭宇:




       张永水:




       童文光: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