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重庆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04-27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建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经审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经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17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既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
段、盈利水平等因素,又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经审议《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经审计)
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年度预计额度,
在合理的范围之内;2018 年度的预计额度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本议案
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经审计)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经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国财政部 2017 年度发布及修
订的会计准则和通知的要求做出,符合财政部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经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
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全面反映了公司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六、经审议《关于终止公司部分募集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
程》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同时,根据行业及企业自身发展需求,为了更好地优化资源配
置、不进行重复投资,公司决定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
所有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终止公司
部分募集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经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17 年薪酬执行情况和 2018 年薪
酬发放计划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 2017 年薪酬水平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
当地物价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2018
年薪酬发放计划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能更好地体现
责、权、利的一致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 2017 年薪酬执行情况和 2018 年薪
酬发放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经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薪酬执行情况和 2018
年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薪酬水平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
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2018 年薪酬发放计划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能更
好地体现责、权、利的一致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薪酬执
行情况和 2018 年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