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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计划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8-04-27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担保计划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
阅本次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核查后,本着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现就公司预计 2018 年度担保事项发表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在存续期的担保余额为 42.26
亿元(其中公司对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01 亿元担保,担
保存续期为 2013 年 7 月 10 日至 2043 年 7 月 10 日,该担保事项已
经以前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低于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批准的 2017 年度预计担保总额 49.02 亿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
况。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融资需求,公司在 2018 年预计
对下列 18 家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75.20 亿元的担保,具体明细
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公司                 计划担保金额
             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23,000.00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38,000.00
           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0
         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                47,000.00
         重庆建工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
           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12,000.00
             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46,000.00
           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74,000.00
         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
           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0
                 重庆建工工业有限公司                                 35,000.00
            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7,000.00
            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5,000.00
               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                              140,000.00
            重庆市水利港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4,000.00
         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34,000.00
                          合计                                       752,000.00
    注:(1)公司按持有相关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其提供同比例担保。
        (2)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所属子公司提供 2.25 亿元的担保额
度不在上表范围内。
        (3)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与公司
的关联关系:自 2017 年 12 月 18 日小贷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持有小贷公司 74.5%
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由于小贷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同受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故在 2018 年 12 月 18 日前小贷公司仍为公司的关联方。

     本年度担保计划是为了配合公司所属子公司做好融资工作,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相关子公
司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其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
较 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本议案时,
由 于过去 12 个月内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同受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因此关联
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的 2018 年度担保计划。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担保事项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发表意见独立董事签名:

         陈箭宇:



         张永水:




         童文光: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