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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建工: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2018-07-07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18-050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下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
“公司”或“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可转债”)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
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提
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和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
债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
分析,提出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
补措施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
    2.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于 2018 年 12 月底完成,并于 2019
年 6 月全部转股。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假设,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本次发行和转股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4.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
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
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5.20 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公司
A 股股票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
股票均价及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孰高者)。该转股价
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
    6.假设 2018 年、2019 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母公
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 2017 年持平。
    7. 公 司 2017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为 : 以 2017 年 末 总 股 本
181,45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2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 11,249.90 万元(含税)。本现金分红预案已通过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假设于 2018 年 7 月底实施完毕。假设 2019
年发放的股利与 2018 年相同,即 11,249.90 万元,且于 2019 年 7 月
底之前实施完毕。2019 年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仅为预计数,不构成对
派发现金股利的承诺。
    8.2018 年 12 月 31 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8 年期初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本期现金分红金
额。2019 年 12 月 31 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9 年期初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本期现金分红金额+
 转股增加的所有者权益。
      9.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及及本次可转债利
 息费用的影响。
      10.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
 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可转债转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2019.12.31/2019 年度
         项目            2018.12.31/2018 年度
                                                     转股前                    转股后
总股本(股)                     1,814,500,000       1,814,500,000        2,295,269,230.00
本期现金分红(元)              112,499,000.00                112,499,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500,000,000.00
(元)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6,634,186,379.92             6,884,890,799.91
益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363,203,419.99                 363,203,419.99
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318,869,267.03                 318,869,267.03
利润(扣非后)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6,884,890,799.91     7,135,595,219.90       9,635,595,219.90
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0                     0.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0                     0.18
每股净资产(元/股)                       3.79                  3.93                     4.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7%                 5.17%                     5.17%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
                                          0.18                  0.18                     0.16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
                                          0.18                  0.18                     0.18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1%                 4.54%                     4.54%
(扣非后)
     注:上述测算中,基本每股收益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
 算

      鉴于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故转股完成后,
预计公司 2019 年底的每股净资产将由 3.93 元提高至 4.20 元,每股
净资产增加 0.27 元。同时,本次可转债转股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
率将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在短期内将增加公司负债和资产规模,
提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待后续完成转股后,负债将逐渐下降,净资
产相应上升,资产负债率将最终实现下降。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全部转股前,公司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
性潜在普通股股数相应增加,在不考虑募集资金财务回报的情况下,
本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当年的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下降。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转股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并产生效益尚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
公司净利润有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同步增长,预计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当年的公司即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的风
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建筑施工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市场需求呈上升趋势。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性产业,现已成为各行各业发
展的基础性行业。近年来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带动下,建筑业总产
值和增加值也在不断增长。2017 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为 21.3954
万亿元,同比增长 10.5%,增速高于 GDP;2017 年施工项目计划总投
资 131.1629 万亿元,同比增长 18.2%,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 51.9093
万亿元,同比增长 6.2%;2017 年固定资产投资到位资金 62.9815 万
亿元,同比增长 4.8%,对建筑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二)国家及重庆当地积极的政策导向,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
机遇。
    随着党的十九大的召开,以及“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
家战略的持续推进,以及地方新一轮促进民间投资政策密集出台,固
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展将为建筑企业发展带来新的空间。重庆作为国家西部大开发的重
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的联结点,将着力打造“城
乡统筹发展的国家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国内重要
功能性金融中心” 西部创新中心” 内陆开放高地和美丽山水城市”,
重庆交通、能源、水利、环保、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
文化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以及制造业基
地建设等将加速,为公司深耕重庆当地市场提供了机遇。
    (三)公司所处行业与业务模式决定公司对业务的开展与开拓需
要大量投入。
    从公司的行业特点来看,建筑施工行业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
业,生产经营中需投入大量的流动资产。此外,随着国内建筑施工项
目需求朝大型化、多元化方向逐步发展,而且一级投融资模式日益多
元化,导致工程项目施工难度和周期在相应增加的同时,也对施工方
的资金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持续增长,
需要大量融资来开拓市场和承揽更多大型工程项目。
    从公司的业务模式来看,公司主要以工程建设投入贯穿于整个业
务运营周期,即从工程投标阶段就开始即投入资金,到工程质保期结
束才能全部收回,在建设与投资业务的各环节都需大量资金支撑。
    (四)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结构、减少财务费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89.62%,
处于较高水平。通过发行可转债偿还银行借款,能够有效调整负债结
构,改善公司的偿债能力。本次可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后,公司资产
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公司的偿债能力及财务稳健性将进一步增强,
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利润的比例均超过 100%,财务
费用对营业利润的影响较大。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偿还公司部分借款,
可有效降低公司营运资金平均融资成本,降低债务规模,减小财务费
用负担。
    (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
业政策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现实情况和发展需要,投资项
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可以为
公司将来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并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优
化公司产品结构、业务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
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房屋建设、基建工程、专业工程、建筑装饰及
其他等。依靠优良的工程质量、稳健的经营理念,公司业务规模持续
增长。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重庆铁路口岸公共物流
仓储项目、重庆保税港区空港皓月小区公租房项目(一标)、长寿经
开区八颗组团移民生态工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及武隆
北滨路堤防工程乌江二桥至乌江一桥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公司
现有业务的发展相适应,公司参与募投项目运作,可进一步提高行业
影响力,推动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近年来,公司通过引进与培养人才,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建立了
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截止 2017 年末,公司在职员工数量合计 15,878
人,其中生产人员 3,751 人,技术人员 8,797 人,管理人员 3,330 人,
67%以上人员的教育程度为大专及以上,人才质量和总量在重庆市建
筑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围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针对工程关键技
术和重大难点,组织技术攻关,培养了一批以“首席专家”和“建工
工匠”领军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公司既形成了在不同领域成熟
可靠、效益显著的核心工艺技术,同时也造就了一支稳定的专业人才
骨干队伍。
    2.技术储备
    公司重视科研开发对经营实力的提升作用,通过多年钻研,获得
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并逐步形成了一系列卓有成效
的集约管理体系。截止 2017 年末,公司拥有 1 个研究院、1 个国家
级技术中心、1 个博士后流动站和 9 个省部级技术中心,拥有 383 项
专利,其中包括 64 项发明专利,主编了 82 项标准、14 部国家级工
法和 307 部省部级工法,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桥隧工程、公路工程、
结构工程等多个方向的技术创新团队、技术管理体系和创新体系。公
司具备履行大型、复杂项目合同的能力。
    3.市场储备
    公司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通过
强化战略营销、品质营销、多元营销,充分发挥上市企业的市场优势,
大力布局全国市场,继续保持了企业稳健的发展势头。2017 年,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共承接工程任务量达 659.56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8.23%。全年承接市外工程 239.16 亿元,占比 36.26%,同比增加 54.3%。
公司新签合同规模进一步增加,2017 年新签合同额达到了 598.44 亿
元,较上年度同比增长 19.47%,项目储备丰富。
    综上,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经营多年,拥有充足的人员、技术和
市场储备,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以及保障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达到预计效益提供了充分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回
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
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
收入、提高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
具体措施如下: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
及改进措施
    公司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及其他相关业
务,具体业务包括:公共与民用房屋建筑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
建筑装修装饰等;高等级公路及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水利、港口、
隧道等的施工、建设与投资;建筑机械设备、器材、构件、钢结构、
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物流、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齐总房屋建筑工程业务是公司传统的核心业务。
    房屋建筑工程业务是公司传统的核心业务。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
的发展,以及重庆市主城区的改造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策的推进,
公司仍将巩固房屋建筑工程业务在西部尤其是在重庆的市场份额,重
点承接资金有保证、项目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保持房屋建筑工程业
务收入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重。
    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业务是公司近几年大力发展的业务板块。随
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启动和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全面实施,公司仍会加
大对公路、轨道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投入。
    同时上述业务面临着业务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为保持主营业务稳定、快速发展,将努
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形成优势突出的业务板块,强化建筑施工类企业
的协同效应,持续发挥区域优势、资质优势、技术优势及管理团队和
人才优势,发展核心业务;另外,公司将继续巩固传统房屋建筑市场,
重点突破高层与超高层建筑市场,大力开拓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同时,公司将积极规范提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募投项目
收益。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
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
用于募投项目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
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背景及公司业
务发展战略,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重庆铁路口岸公共物流仓储项目、重
庆保税港区空港皓月小区公租房项目(一标)、长寿经开区八颗组团
移民生态工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及武隆北滨路堤防工
程乌江二桥至乌江一桥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
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完成,将逐步增加后期年度的股东
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
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重庆建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
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
制,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
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强化了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分
红政策,强化投资回报理念,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
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六、相关各方关于本次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
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
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
相关管理措施,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二)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以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6.如重庆建工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
案的行权条件与重庆建工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
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
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采
取的自律监管措施以及中国证监会依法给予的监管措施;违反承诺给
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