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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建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18-07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 1596 号建
工产业大厦 4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
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福生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
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 2018-072)。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
件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
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
案,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规模总额为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
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可以采取一次
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的
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
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向原股东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 3 年(含 3 年),在约定的
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
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而全额兑付时到
期。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
规模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
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
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
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
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臵一次,重臵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
还公司债务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
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承销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
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
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 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公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
息一次。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 利息递延支付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
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
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
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
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
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包括现金、股票、现
金与股票相结合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2)减少注册资
本(因股权激励计划导致需要赎回并注销股份的,或通过发行优先股
赎回并注销普通股股份的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
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
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包括现金、股票、现
金与股票相结合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2)减少注册资
本(因股权激励计划导致需要赎回并注销股份的,或通过发行优先股
赎回并注销普通股股份的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 上市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
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
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核准发行后的上市交易事宜由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 担保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不设臵担保,在发行前再根据市场
行情确定是否追加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 债券偿还的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存续
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发行条款的约定偿付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本
金或利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条款的约定,采
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 决议有效期
    关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届
满日止。
    若董事会或董事会的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本次
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
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
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本次可续期公司
债券的发行或有关部分的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有效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
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
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以及设臵的具体内容、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及其相
关安排、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等措施)、
发行时间及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等)、
是否设臵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偿付顺序、评级安排、承销安排、具
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
债券上市、交易流通、终止发行等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
全部事宜;
    2.为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聘请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
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
关的各项申报材料及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
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可续期公
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续期选择权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
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
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
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
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
通函等);
    4.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与本次可
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
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
市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若监管部门对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
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
券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
行的全部或部分发行工作;
    6.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开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受托管理人、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7.办理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议案五的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
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临 2018-07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以下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审议批准公司发行可续期公
司债券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2.授权公司在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公司本次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的进程,安排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