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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建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19-027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重庆建工”或“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
政部”)修订发布的相关准则,相应修订公司的会计政策并按照新的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列报。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
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
新准则和转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
收益,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2018 年度财务报告产生重大
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
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2018年6月15日,
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号)(以下简称“新报表格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将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18 年起按新报表格式编制公
司财务报表,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有客观证据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改为“预期损失法”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贷
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以更加
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
的风险管理活动;
    (4)金融工具列示和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追溯重述前期可比
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
执行新准则和转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
综合收益,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2018 年度财务报告产生
重大影响。
    (二)新报表格式修订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报表格式,公司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对相关项目列报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   本期受影响的报表项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和原因                                         上期重述金额
                             目名称             目金额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     应收票据及应收
                                            16,241,434,506.21   15,117,264,771.18
并列示                         账款
2.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并
                            其他应收款       7,163,059,163.60    6,803,960,811.97
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3.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
                             固定资产        1,391,172,316.66    1,402,436,481.14
资产列示
4.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6,939,123.54      41,442,546.01
列示
5.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     应付票据及应付
                                            27,247,609,991.67   26,765,556,854.09
并列示                         账款
6.应付利息、应付股利计
                            其他应付款      10,520,270,625.55    9,527,671,945.41
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
7.专项应付款计入长期应
                            长期应付款           7,869,281.92       9,880,141.02
付款列示
8.管理费用列报调整           管理费用         821,808,898.92      801,071,876.84
9.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研发费用          39,379,054.44       16,323,151.77
10. 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
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
                                 -                         -                   -
用”和“利息收入”项目。
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项目列报,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报表格式
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
关规定,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
新报表格式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三)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本次对会计政策的调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制度要求做出,符
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重庆建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重庆建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重庆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重庆建工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五)重庆建工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