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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建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2019-12-20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9-104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发行人”或“公司”)
公开发行 166,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建工转债”,代码“110064”)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13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
已刊登在 2019 年 12 月 18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发行 166,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6,600,000
张,1,660,000 手,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19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
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建工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19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重庆建工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0.914 元面值可转
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
售简称为“建工配债”,配售代码为“704939”。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
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处进行。原股东除可参加优
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
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814,500,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
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1,658,452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1,660,000 手的
99.9068%。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409,575,584 股,可优先认购建工转债上限
总额为 374,352 手;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404,924,416 股,可优先认购建工转
债上限总额为 1,284,100 手。由于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最终优
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4、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建工发债”,申购代码为“733939”。每个账户最小认购
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
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
限,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
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
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66,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
销方式承销,包销基数为 166,000 万元。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
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
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4.98 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
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
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2 月 19 日(T-1 日),
该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7、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19 年 12 月 20 日(T 日)。

    8、本次发行的建工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建工转债上市
首日即可交易。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
读 2019 年 12 月 18 日(T-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重
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披露于上交
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19
日,T-1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一)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建工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19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重庆建工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0.914 元面值可
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
债数量。

    (二)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式

    发行人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0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
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配售代码为“704939”,配售简称为“建工配债”。

    2、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数量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认购 1 手“建工配债”的价格为 1,000 元,每个账户最小
 认购单位为 1 手(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

    若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
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建工转债;若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
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建工配债”的可
配余额。

    3、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

    (1)投资者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建工配债”的可配余
额。

    (2)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3)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
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
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
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4)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
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5)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三)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式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处进行。

    (1)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19 日(T-1 日)。

    (2)优先配售认购时间:2019 年 12 月 20 日(T 日),12:00 前,逾期视为
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

    (3)优先配售缴款时间:2019 年 12 月 20 日(T 日),12:00 前。

       2、发送认购资料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若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应在申购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T 日)12:00 之前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邮箱
zbsc@hrsec.com.cn 处。邮件标题应为“股东全称+优先认购建工转债”。

    (1)《网下优先认购表》(电子版文件必须是 EXCEL 版);

    (2)签字、盖章完毕的《网下优先认购表》扫描件;

    (3)《网下优先认购表》由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扫
描件;机构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的,无需提供;

    (4)机构股东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
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开户证明文件。
    请务必保证 EXCEL 版本《网下优先认购表》与盖章版扫描件内容完全一致。
如有差异,主承销商有权以 EXCEL 版文件信息为准。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填写的《网下优先认购表》一旦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即具
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个股东只能提交一份《网下优先认购表》,

    如某一股东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网下优先认购表》,则主承销商有权确定
最后一份为有效,其余视为无效。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主承销商不接受原
无限售条件股东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进行优先认购。

    3、缴纳认购资金

    参与优先配售的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必须在 2019 年 12 月 20 日(T 日)12:00
之前全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划付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上
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和“建工优配”字样。如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上海证券账户号码
为:A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A123456789 建工优配。未填写汇款
用途或备注内容,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主承销商有权认为其认购无效。

    认购资金请划付至以下列明的收款银行账户:

户名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树街支行
账号                           0200291419200000157
开户行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102100029148
地址                           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华融大厦一层
联系电话                       010-58315072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须确保认购资金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T 日)12:00 前汇
至上述指定账户。原有限售条件股东认购数量大于认购上限的部分为无效认购,
主承销商有权认定其认购数量即为认购上限;认购数量小于认购上限(含认购上
限),则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请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仔细核对汇款信息并留意款
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可向收款银行查询。考虑到资金的在途时间,请在划款
30 分钟之后进行资金到账查询。

    认购资金将直接作为认购款。扣除实际的认购金额后,认购资金若有剩余,
则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T+3 日)前通知银行将余额部分按汇入路
径无息退回。
    4、验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对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认购资
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5、律师见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
出具见证意见。

    (四)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
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手续与在
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本次可转债申购代码为“733939”,申购
简称为“建工发债”。 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
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
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则该
笔申购无效。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
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金额,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
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
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
券账户参与建工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建工转债申
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确认多个
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一经申报,不得撤单。不合格、休眠和注销
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2019 年 12 月 20 日(T 日),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
交易的证券公司在申购时间内进行申购委托。上交所将于 T 日确认网上投资者
的有效申购数量,同时根据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按每 1 手(1,000 元)配一
个申购号,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于 T 日向
投资者发布配号结果。

    2019 年 12 月 23 日(T+1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
海证券报》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
式确定发售结果。2019 年 12 月 23 日(T+1 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
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2019 年 12 月 24 日(T+2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
海证券报》上公告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建工转债的数量
并准备认购资金,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 手(1,000 元)。

    2019 年 12 月 24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
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 1
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
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
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
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66,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包销基数为
166,000 万元。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
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4.98
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
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
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
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窦波

    电话:023-63511570

    传真:023-6352588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85556591

    传真:010-85556405



                                       发行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0 日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