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0-013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提示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404,924,416 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26 日,因限售股股 东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控股”)和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速集团”)作出自愿 锁定股份及锁定期满后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两股东自本次限售 股流通后两年内均不减持。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1 号)核准,向社会公 众首次公开发行 181,5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于 2017 年 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 3 名股东所持有的 1,404,924,4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43%。锁定期 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现锁定期已届满,将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上市流通。因重庆建工控股和重庆高速集团作出自愿锁定股 份及锁定期满后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两股东自本次限售股流通 后两年内均不减持。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633,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 后总股本为 1,814,5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81,5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633,000,000 股。 2018 年 2 月 22 日,锁定期为 12 个月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股份共计 228,075,584 股上市流通。持有上述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包 括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鑫根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 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 持一户。上述股东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409,575,584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404,924,416 股。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临 2018-013 号”公告。 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署,2019 年 5 月 14 日, 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控 股”)已正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544,350,000 股股份无偿划转至重庆高速 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速集团”)。划转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不变,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数不变,其中: 重庆建工控股持有公司 844,332,7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53%,重 庆高速集团持有公司 544,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0%。本次 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详情请参阅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9-040” 号公告。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根据《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控股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收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不减持。 如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该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包括:(1)由发行人 及时、充分披露重庆建工控股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 (2)由重庆建工控股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 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 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重庆建工控股因未 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5)重庆 建工控股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损失 的,由重庆建工控股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的损失。 (二)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和《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事宜的批 复》(渝国资〔2017〕26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后,由公司国有股东重庆建工控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持有的 16,241,642 股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三)鉴于重庆建工控股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自愿锁 定股份和锁定期满后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且重庆建工控股和重 庆高速集团均受统一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资委控制,重庆高速集团 自无偿划转事宜办理完成后将承续重庆建工控股上述承诺义务:1.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重庆建工股份在锁定期 届满后两年内不减持。如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该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包括:(1)由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重庆高速集团未履行或未及时 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2)由重庆高速集团及时作出合法、合理、 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 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重庆高速集团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5)重庆高速集团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 发行人或投资者损失的,由重庆高速集团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 的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各自所作出的股份锁 定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 股上市流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 已严格履行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 通事项。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的锁定 期已满,将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上市流通,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 总数 1,404,924,4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4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 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序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号 量 量 数量 本比例(%) 重庆建工投资控股 1 844,332,774 46.53 844,332,774 0 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 2 544,350,000 30.00 544,350,000 0 有限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3 16,241,642 0.90 16,241,642 0 事会转持一户 合计 1,404,924,416 77.43 1,404,924,416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变动数 持股数 持股数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388,682,774 -1,388,682,774 0 有限售条件 2.其他 16,241,642 -16,241,642 0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404,924,416 -1,404,924,416 0 份合计 A股 409,575,584 1,404,924,416 1,814,500,000 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09,575,584 1,404,924,416 1,814,500,000 份合计 股份总额 1,814,500,000 - 1,814,500,000 七、上网公告附件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