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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建工: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3-10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0-018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
通过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的方式进行融资,总发行规模不超
过 20 亿元。
    ●本次专项计划设置优先级和次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非关联
方或控股股东认购,其中,控股股东认购规模不超过发行额度的 3%,
即不超过 6,000 万元。如控股股东参与本次专项计划的认购,将构成
关联交易。
    ●本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资产证券化方案及关联交易概述

    (一)方案调整前的决策情况
    为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发行
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进行融资,总规模预计不超过 20 亿元。详情请
查阅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2017-046”号临时公告。
    (二)本次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调整方案
    为适应市场变化,公司调整了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方案的部
分条款,调整后的发行事宜具体如下:
    1. 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专项计划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
       3.基础资产:本公司(及子公司)依据工程合同和/或应收账款转
让合同对发包人享有的建筑工程应收账款(不含工程质保金)及其附
属担保权益(包括利息、罚息、手续费等)。
       4.发行期限:预计为 3 年,引入循环购买安排。
       5.发行规模及发行对象: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
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可分期发
行。优先级占比预计不低于每期发行规模的 90%,向符合法律规定的
合格投资者发售;次级占比预计不超过每期发行规模的 10%,由非关
联方或控股股东认购,其中,控股股东认购规模不超过每期发行规模
的 3%。优先级和次级具体比例等要素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为准。
       6.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确定。
       (三)关联交易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
建工控股”)如认购本次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部分份额,其认购
规模不超过发行额度的 3%,即不超过 6,000 万元(具体以专项计划
实际成立时规模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魏福生、陈晓、刘克伟、石怀强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如控股股东认购全部份额,即认购 6000 万元,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本次专项计划涉及资产支持证券发行,
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对象的基本情况
      重庆建工控股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
       企业名称: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企业住所:重庆市经开区北区金开大道 1596 号
       法定代表人:魏福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3,679.953921 万元
       成立日期:2007 年 11 月 22 日
       股东: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及相关资产经
营、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
       经营情况: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19CQA20257),重庆建
工控股(合并)经审计的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8 年 12 月 31 日   7,331,681.59    959,458.70   4,744,083.14        41,129.31

      (二)计划管理人基本情况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80,000 万
      法定代表人:河之江
      公司成立日期:1996 年 7 月 1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
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核准的其他业务。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00,000 万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公司成立日期:2015 年 1 月 16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上各项业务限
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以外区域),证券资产管理,
证券承销与保荐(限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政策性银行金
融债、企业债承销),证券自营(除服务新疆、甘肃、陕西、宁夏、
青海、西藏区域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证券自营外),股票期权做市,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本次交易中提供差额补足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直接或协调其他主体向专项计划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对
于专项计划优先级本息兑付及专项计划费用等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具
体情况如下:
    差额支付承诺对象: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
    差额支付承诺期限:承诺日起至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
本息及专项相关计划费用清偿完毕。
    差额支付承诺的金额:不超过专项计划的优先级本息及相关专项
计划费用之和。

    四、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本次专项计划涉及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为提高公司决策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事宜,
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予以实施。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专项计划方案调整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
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存量的目的;同时,资产证券化可
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本专项计划
方案的调整及实施,将加速推进专项计划落地,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优化资产结构。

    六、风险提示

    本次专项计划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
模、期限、产品结构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
进行调整。本次专项计划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
设立的风险。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