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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建工:关于变更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9-10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0-065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
重庆市国资委相关文件要求,经协商一致,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更换审计
机构事项与大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大信对本事项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 1986 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
已有延续 30 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 也是唯
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
师事务所。2000 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
2012 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
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注册资本:3,600 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
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
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
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
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
23 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
所,于 2014 年正式发起创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
国际)国际会计网络,并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
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
等国家和地区设有 13 家境外成员所、 56 个办公室。2019 年度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 IAB)
公布的全球国际会计机构排名中位列第 19 位,是中国乃至亚洲独立
会计品牌获得的最高排名。
    公司审计业务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
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重庆分所”)具体承办。信永中和重庆分所
成立于 2014 年 7 月 30 日,系信永中和集团整体考虑,在全国第二轮
布局中的重要战略部署。作为中国西部唯一的直辖市和西南地区的重
要经济区域,信永中和在重庆成立分所与成都分所形成了相互弥补,
资源整合,立足于成渝经济圈,带动整个西南地区业务的发展。负责
人为宋朝学,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金渝大道 99 号 26-1,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000003051352642,已取得重庆市财政局颁发的
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5001)。信永中和重庆分所的经营范
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
咨询、会计培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信永中和重庆分
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按信永中和统一的管理体
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合
伙人(股东)228 人,注册会计师 1814 人。从业人员数量 5919 人,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800 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18 年度业务收入为 173,000 万元,净资产为 3,700
万元。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 家,收费总额
34,100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房地产业、电力热
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金融业、软件与信息
技术服务业等,资产均值在 1,960,000 万元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
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
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萌,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从事注
册会计师审计业务,曾为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巨能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建筑施工行业企业和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
和 IPO 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詹军,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 年起从
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在专业工作经历中,主要服务客户为中国长
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材集团有
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城股份
有限公司、中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
苏鱼跃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丰田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具备
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鲁磊,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注
册会计师审计业务,曾为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局重
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建筑施工行业企业和重庆燃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贵州国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和 IPO 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
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
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
会计师最近三年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
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分别为人民
币 228 万元和 40 万元。审计费用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
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
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较上年审计费用 248
万元减少 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上年审计费用 50 万元减少
1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1、成立日期: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3、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
    5、执行事务所合伙人:吴卫星,胡咏华 。
    6、资质情况: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7、连续服务年限:截至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大信已连续 13
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
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
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重庆市国资委相关文件要求,经协商一致,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更换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与大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大信对本事项确认无异议。
    大信为公司 2007 年至 2019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亦是公司
IPO 审计机构,对公司历年财务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大信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公
司与大信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同时,公司对大信长期以来
在公司审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勤勉、专业、尽责的工作精神及对公司
的大力支持与帮助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以及前后任会计师
进行沟通的情况
    公司与大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对公司本次变更结果无异议。
大信和信永中和均表示,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充分做
好相关沟通工作。
    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和评
估,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资格、经验和专
业胜任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
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
变更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该议案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
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具备素质优良的执
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
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本次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合规,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
性和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会同意《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
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