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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建工:重庆建工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21-02-06  

                        股票简称:重庆建工                          股票代码:600939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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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声明


    1、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 2 月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
求编制。
    3、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
负责;因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
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各自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
问。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
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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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 2021 年 2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特定投
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
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在本公
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
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
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将不包括公司关联方。
    3、本次非公开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本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的 8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
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
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核准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
                                    3
市场询价方式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
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44,359,055 股(含本数),未超
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取得中国
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协商确定。
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
除权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
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6,300.00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主体工程施工
 1                                                    225,647.91        55,300.00
       SG2段项目
 2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应急医院项目              95,065.21        88,000.00
 3 奉节县高铁站换乘中心工程项目                        57,955.51        26,000.00
 4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7,000.00        37,000.00
                        合计                          415,668.63       206,3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
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
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
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实
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

                                         4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6、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7、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 A 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
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或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亦
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对利润分
配政策条款进行了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
使用情况、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详情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公司关于利润分配
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本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各方为确保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详情请参见本预案“第六
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5
                                                              目录


释义................................................................................................................................ 7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 ............................................................. 8

第二节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5

第三节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本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24

第四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26

第五节 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第六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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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重庆建工/发行
                            指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控股       指   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建工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不超过 35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544,359,055 股(最终发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行数量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及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竞价结果确定)A 股股票之行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本预案                      指
                                 票预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根据《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 2 月修
定价基准日                  指
                                 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
                                 行期首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国资委                指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                指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
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7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Chongq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257485

    法定代表人:魏福生

    注册资本:1,814,530,186 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 年 4 月 21 日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简称:重庆建工

    公司代码:600939

    董事会秘书:窦波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 1596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 1596 号

    邮政编码:401122

    联系方式:023-63511570

    传真号码:023-63525880

    公司网址:http://www.ccegc.cn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
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
级,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质灾害治理
工程施工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以上经营范围按资质

                                       8
证书核定事项从事经营),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
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的劳务人员,建
筑科技咨询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品),国内航空、陆路货物运输代理,销售建
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设备租赁,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背景

    1、建筑施工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市场需求呈上升趋势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性产业,现已成为各行各业发展的基础性
行业。近年来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带动下,建筑业总产值和增加值也在不断增
长,2019 年国内生产总值 99.09 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 6.1%,
符合 6%-6.5%的预期目标。从固定资产投资来看,整体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继续放
缓,但基础设施投资增速保持在高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 年全年全
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5.15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 5.4%,对建筑业起到积
极推动作用。2019 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 24.84 万亿元,同比增长 5.7%。全国建
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144.2 亿平方米,同比增长 2.3%。

    2、国家及重庆当地积极的政策导向,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机遇

    随着党的十九大的召开,以及“一带一路”、 “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持
续推进,以及地方新一轮促进民间投资政策密集出台,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
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将为建筑企业发展带来新的空
间。重庆作为国家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的联
结点,将着力打造“城乡统筹发展的国家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
“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西部创新中心”、“内陆开放高地和美丽山水城市”,
而随着重庆市“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的出台、“两江四岸”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重
庆交通、能源、水利、环保、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
务配套设施,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以及制造业基地建设等将进一步加速,
必将促进重庆市建筑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也为公司深耕重庆当地市场提供了机
遇。

                                     9
    3、公司所处行业与业务模式决定公司对业务的开展与开拓需要大量投入

    从公司的行业特点来看,建筑施工行业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生产经
营中需投入大量的流动资产。此外,随着国内建筑施工项目需求朝大型化、多元
化方向逐步发展,而且一级投融资模式日益多元化,导致工程项目施工难度和周
期在相应增加的同时,也对施工方的资金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公司近年
来业务规模持续增长,需要大量融资来开拓市场和承揽更多大型工程项目。

    从公司的业务模式来看,公司主要以工程建设投入贯穿于整个业务运营周期,
即从工程投标阶段就开始投入资金,到工程质保期结束才能全部收回,在建设与
投资业务的各环节都需大量资金支撑。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目的

    公司本次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主体工
程施工 SG2 段项目、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应急医院项目、奉节县高铁
站换乘中心工程项目及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降低融资成
本;有利于公司充实资本金和竞争力,巩固重大建设项目品牌优势和区域优势;
有利于公司立足重庆、深耕本地市场,并面向全国拓展市场影响力。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特定投资者。发行对
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
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
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
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公司取
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10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将不包括公司关联方。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方式。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
施发行。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特定投资者。发行对
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
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
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
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
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公司取
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将不包括公司关联方。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1
    本次非公开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
含定价基准日,下同)本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公司取
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
调整。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
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
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44,359,055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
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取得中国
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协商确定。
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
除权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发行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6,3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12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主体工程施工
 1                                                    225,647.91        55,300.00
       SG2段项目
 2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应急医院项目              95,065.21        88,000.00
 3 奉节县高铁站换乘中心工程项目                        57,955.51        26,000.00
 4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7,000.00        37,000.00
                        合计                          415,668.63       206,3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
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
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
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实
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七)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本公司送红股或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上证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13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本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
司的新老股东共享。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
案之日起 12 个月。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将不包括公司关联方。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重庆建工控股,实际控制人为重
庆市国资委。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544,359,055 股(含本数)。假设以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上限计算,且重庆建工控股及其他关联方不参与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则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重庆建工控股所持公司股
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保持在 30%以上,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重庆市国资
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

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 2021 年 2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重庆市国资委批复、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本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交所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
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14
第二节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6,3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投入额
 1 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主体工程施工SG2段项目   225,647.91    55,300.00
 2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应急医院项目               95,065.21    88,000.00
 3 奉节县高铁站换乘中心工程项目                         57,955.51    26,000.00
 4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7,000.00     37,000.00
                        合计                           415,668.63   206,3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
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
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
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
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主体工程施工SG2段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工程河北段项目SG2段,位于主线路上,
包括土建和路面工程两部分,土建工程起于廊坊市固安县宫村镇,终于保定市高

                                     15
碑店市辛立庄镇,全长16.5km。路面工程起于廊坊市固安县,终于保定市容城县
,全长36.7km。

    2、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拟采取对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股东借款的方式实施本募投
项目。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这是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的历史性战略选择,是继深圳经济
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设
立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的一
项重大决策部署,对于集中调整优化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
区优化开发新模式,调整优化京津冀城市布局和空间结构,培育创新驱动发展新
引擎,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2018年4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了《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规
划纲要明确提出:构建“四纵三横”区域高速公路网,“四纵”为京港澳高速、大广
高速、京雄高速(含新机场北)线高速支线、新机场至德州高速。“三横”为荣乌
高速新线、津雄高速、津石高速,实现新区60分钟到北京、天津,90分钟到石家
庄。本项目是新区“四纵三横”区域高速公路网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北京城区和
雄安新区最便捷的高速通道,是促进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及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
重要经济干线,也是雄安新区连接北京新机场的主要高速通道。

    雄安新区地处北京、天津、保定腹地,距北京、天津均为105公里,距石家
庄155公里,距保定30公里,距北京新机场55公里,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通
畅,地质条件稳定,生态环境优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现有开发程度较低
,发展空间充裕,具备高起点高标准开发建设的基本条件。

    本项目的建设,是进一步加强雄安新区与北京首都的社会经济联系,实施雄
安与北京之间高速公路网规划,加快区域综合运输网建设,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协

                                    16
同发展的需要。

    4、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概算投资为225,647.91万元,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中的55,300.00万元
投入该项目中的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材料采购中的资本性支出部分,其余资
金采用自筹方式予以解决。

    5、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根据本项目实施主体与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临时筹建处签订的施工承包合
同,项目总工期为24个月。

    6、项目经济效益

    该项目合同金额为225,334.46万元,预计收入为213,226.77万元,预计成本为
206,457.5万元,预计毛利率为3.17%。

    7、项目审批及进展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本项目的批复文件正在办理中。

    (二)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应急医院项目

    1、项目概述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应急医院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50亩,项目永久
建筑面积132,772.79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含医疗功能永久建筑(其中:固
定床位500张,临时应急床位2,000张),建筑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等公用
工程,以及整体场地平整、环保、室外综合管网等工程。

    2、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该项目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党治国理政的一

                                     17
项重大任务。本项目的建设,将解决重庆市没有大型应急医院的现状,当疫情爆
发之际,项目可迅速为重庆市提供隔离床位约2,500张,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
身体健康的实际措施。

    (2)该项目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举措

    本项目的建设,将丰富完善全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全市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别是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加强对全市面对突发疫情时
的防控能力,有效提升重庆市公共卫生队伍业务水平,对重庆市防范化解健康领
域的重大风险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3)该项目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可完善重庆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对重庆市做好传染病防控
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有着积极的正面的作用,对我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

    (4)该项目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医疗服务的
具体举措

    本项目的建设,可为人民群众在疫情期间提供优质、高效、充足的医疗服务
,实现疫情期间床等人,避免床位不够耽误人民群众治疗时间,是把人民群众的
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实际行动。

    (5)该项目是完善重庆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需要

    本项目的建设,按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原则,是重庆市启动的4所
公共卫生救治应急医院建设工作之一,旨在全面提升重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的医疗救治能力。

    综上所述,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应急医院项目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4、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概算投资为95,065.21万元,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中的88,000.00万元投
入该项目中的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材料采购中的资本性支出部分,其余资金
采用自筹方式予以解决。
                                   18
     5、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根据本公司与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
治中心应急医院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的 EPC 总承包合同,项目总工期为 31
个月。

     6、项目经济效益

     该项目合同金额为98,070.00万元,预计收入为89,972.48万元,预计成本为
86,967.69万元,预计毛利率为3.34%。

     7、项目审批及进展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本项目的批复文件正在办理中。

     (三)奉节县高铁站换乘中心工程项目

     1、项目概述

     奉节县高铁站换乘中心位于奉节县朱衣镇,总用地面积63.76亩,规划总建
筑面积48,708.90m2、站前广场42,509.84m2,新建匝道6,534.70m2。工程含奉节县
高铁生态城(棚户区)路网及配套设施横一路东段道路(全长724.25m)。

     2、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到账后,公司拟采取对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股东借款的方式实施本募投项目
。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奉节高铁站换乘中心建成后,将成为郑万高铁线的重要枢纽。郑万铁路是构
建中国西南地区与华中、华北等地区快速客运网络的主要通道,在国家“八纵八
横”高铁骨干通道项目以及长江经济带“沿江高铁”项目中战略地位特别重要。

     本项目通过打造整合高铁、长途、公交、出租和社会车辆等多种交通方式,
实现无缝衔接的交通体系,提高交通网络节点集散服务能力,提高交通出行效率
,补齐奉节县高铁站换乘服务配套设施短板。

                                     19
    项目的交通网络和城市广场联结高铁站片区和奉节城区的重要门户区域,既
能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带动周边产业发展,提升城市综合竞争能力;
其设计融入了奉节独有的脐橙和夔门元素,也将构建新城标志性旅游区域,提升
奉节城市整体形象,为统筹城乡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4、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概算投资为57,955.51万元,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6,000.00万元投
入该项目中的建筑、安装工程及材料采购中的资本性支出部分,其余资金采用自
筹方式予以解决。

    5、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根据本项目实施主体与重庆奉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项目总工期为12个月。

    6、项目经济效益

    该项目合同金额为60,509.16万元,预计收入为55,512.99万元,预计成本为
53,456.92万元,预计毛利率为3.70%。

    7、项目审批及进展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本项目的批复文件正在办理中。

    (四)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

    公司拟投入不超过37,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
金,促进业务发展,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2、项目的必要性

    (1)公司业务规模扩张、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要求较高

    公司自上市以来业务规模迅速扩大, 2017年至 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4,498,632.17万元、4,661,984.01万元和5,210,851.80万元。


                                     20
    同时,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也不断增长,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由2017年末的
1,419,382.32万元增长至2019年末的1,530,694.83万元。随着未来业务的进一步发
展及产业链的巩固,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大幅提升。

    公司本次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融资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目前的实际财务
状况和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助于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有利于实现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具备必要性。

    (2)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对资金需求日益增长,利息支出规模相对
较大。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偿债能力将得到提高
,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公司
的贷款需求,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减轻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
盈利水平,增强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3、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产业政策、用地及环评等审批备案程序。

    4、项目投资概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预计不超过37,000.00万元。

    5、项目经济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缓解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
,同时减少了相关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一)公司在建筑领域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公司作为重庆市最大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经过数十年在建筑领域的深耕,
已在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板块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领先
的竞争优势,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品牌。

                                   21
    公司凭借着科学的管理体系、严格的内控保障、高效的融资能力与多元的人
才结构,不断向建筑领域上下游产业链拓展,以提升一体化集成运营能力。目前
,公司业务涵盖建筑施工、工程设计、钢结构制造、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生产
、建材物流等多个领域,并延伸拓展至建设项目投资运营管理、建筑科技等新业
务领域,具有较完整的建筑全产业链的配套业务,为本次募投项目的推进提供有
力的保障。

    (二)公司建立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得以落实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未来也将按照最
新证券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明确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有利于
公司在房屋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业务拓展,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影响
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巩固市场地位、提高经营业绩,为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负债水平将显著下降,净资产相应上升,资
产负债率实现下降。同时,通过将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公司主营业务,预计公司盈
利能力将提高。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实施周期,
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中长期来看,随
着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收入和利润水平将得到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盈利稳
定性将增强,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五、结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
                                   22
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同时,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可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优化公
司的资本结构,为后续业务发展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可行性。




                                  23
第三节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本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业务、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和

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务与收入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收入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和股本结构等将发生变化,
公司将依法根据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三)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
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但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后,重庆建工控股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重庆市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没有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发生除正常人事变动外的其他变
化。未来若公司拟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

况

     (一)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金实力将大
                                    24
幅提升,公司财务状况得到进一步优化,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

    (二)对本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资产规模也将进一步扩
大,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实现,因此短期内可能会导
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从长远来看,随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会进一步增强。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本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
有所增加、资本实力增厚、抗风险能力增强,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

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与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
次非公开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新增关联交易。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情形

    公司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违
规占用或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本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将
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偿债能力,优化财务状况和资产结构,有利于提高
公司抗风险的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25
               第四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
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一)受经济周期影响的风险

    公司处于建筑施工行业,主营业务与宏观经济环境和国民经济周期性波动紧
密相关,受国家宏观经济走势、产业政策调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
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公司业务的发展依赖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行业固定资产投
资规模等政策导向。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但如果国家宏观
经济形势变化、产业发展政策调整以及下游行业景气度变化影响到行业的固定资
产投资规模,可能短期内导致部分业主推迟或暂停项目投资,进而对公司部分项
目的合同谈判、执行进度产生较大影响,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建筑行业属于完全竞争性行业,企业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激
烈,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偏低。同时,国内建筑市场仍存在无序竞争和不良竞争的
现象,这使国内建筑市场竞争愈加激烈。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
理的不断强化以及国家对建筑业节能、环保技术的大力倡导,行业内呈现资源向
优势企业集中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市场上优势企业之间的竞争程度。公
司可能面临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而导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

    自 2020 年初开始延续至今的全球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造成人流、物流
受阻,从而导致复工复产延期、产业链秩序扰乱;同时,疫情对各行业运行造成
显著冲击,降低了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从而公司未来业绩可能受到一定不利影
响。如果未来新冠疫情发生进一步负面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及
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业务与经营风险
                                   26
    (一)设备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设备和原材料的采购主要发生在工程总承包业务中,工程总承包项目
的采购具有种类众多、定制非标设备多等特点。报告期内,公司设备和原材料的
采购费用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设备和原材料的价格对工程经济效益的影
响较大。同时,公司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与签订采购合同存在时间差,在此期间
工程设备和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本公司在该项目上的收益。

    (二)履行业务合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本公司部分合同金额是以预估成本为基础确定,预估过程包括对未来经济环
境、劳动力成本、材料价格、人工及原料的取得情况等假设。若实际情况与上述
假设出现差距,可能造成预估成本偏差。此外,此类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还可能受
天气、地质问题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造成实际成本超过预估成本。再有,合同
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实际工作量超过原定范围却无法及时获得客户相应补偿的
情况。综上因素,本公司可能面临某些项目成本增加、盈利减少的风险。

    (三)从事建筑行业相关业务存在的固有风险

    工程施工本身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建筑行业在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受到政府
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监管。建筑行业的固有风险导致本
公司业务管理的难度较大,公司可能因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
工作未完全满足相关监管要求,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甚至可能因安全生产、
工程质量等事故遭受罚款、暂停或吊销许可证照等行政处罚,对本公司业务经营、
声誉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政府亦有可能出台新的关于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以及
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与政策,导致本公司相应的成本费用增加,从而对本公司的
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四)诉讼风险

    公司在实施建筑工程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工期拖延导致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
责任、因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因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
损害导致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或因不及时付款导致承担材料、人工费等清偿责任;
另一方面,可能存在因业主不及时结算或拖延付款导致公司产生应收账款请求确

                                  27
认权和追索权。上述责任及确认权、追索权均可能导致潜在的诉讼风险,影响公
司的正常经营,也存在即使胜诉难以执行的风险,可能损害公司的利益,导致公
司存在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属于建筑企业,主营业务主要为房屋建筑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一
方面建筑企业的房屋建筑工程业务的应收账款收款情况,受房地产行业的景气程
度影响较大。另一方面建筑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应收账款收款情况,受基
础设施投资增速影响较大。公司建筑施工项目的业主大多按工程进度付款,但在
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由于业主拖延支付或付款能力不佳,导致进度付款不
及时或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情况。公司存在因应收账款坏账导致经营业绩下
降的风险。

    (二)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风险

    2020 年 9 月 30 日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123.42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17.02%,
较 2019 年末的 262.19 亿元减少了 52.93%,其中未结算工程账面价值占存货账面
价值的比例较大。虽然本公司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合同总成本的预计充分考
虑了原材料价格波动、劳动力成本的变化、通货膨胀等因素,但仍可能存在工程
施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情形。如上述情形发生,
本公司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从而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
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三)短期偿债风险

    由于建筑施工行业资金使用的特点,本公司所负债务多为流动负债,短期偿
债压力较大。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短期债务清偿压力可能还会增加。
若公司因应收账款回收率降低、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等因素而影响流动资产的变现
能力,则有可能降低公司的偿债能力,增加公司的偿债风险。若本公司发生工程
质量问题、工程不能按期完工、重大经济合同纠纷等,则可能增大公司的短期偿
债负担。

                                     28
四、管理风险

    (一)子公司管理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有 50 余家,众多业务都是通过子公司来运作,业务
经营范围涉及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等诸多领域,业务经营区域也
从以重庆市为主,逐步扩展到西南各省市,并向全国其他地区扩展,增加了跨地
区管理、营销以及投资决策的难度。虽然本公司对子公司运营管理有一套完善的
内部管理和控制机制,但由于在人员、业务、财务、资金方面管理跨度大、环节
多,仍然存在潜在的管理与控制风险。

    (二)劳务分包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普遍采用委聘劳务分包商的方式解决施工队伍
问题,目前其构成主体是人数众多的农民工。本公司按照需求聘用劳务分包商来
为大型项目提供足够的劳动力,聘用劳务分包商大大提高了公司承接项目的能力、
减少了本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增强了公司履行合同的灵活性和有效性。若劳务
分包商提供的劳务未能达到本公司或者合同给定的业务标准和数量,则项目的质
量和进度可能会受到影响,从而损害本公司的声誉,并可能使本公司承担诉讼及
损害赔偿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
北段主体工程施工 SG2 段项目、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应急医院项目、
奉节县高铁站换乘中心工程项目及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虽然本公司所
选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
积累和市场基础,且部分项目已开始实施,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面临产
业政策变化、市场供求等不确定因素,导致募集资金项目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
工程质量、投资成本发生变化而引致的风险,进而影响项目的预期收益。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重庆市国资委、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
等证券监管部门核准,能否获得批准、核准以及最终通过审核的时间均存在一定
不确定性。

    (二)发行风险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只能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且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
投资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
一定程度增加,而募投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预期效益不能立即体
现。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本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
务实现。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会导致本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
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在短期内有所摊薄。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
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30
           第五节 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
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行有效的《公
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现行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
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
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
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
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
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
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机构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应当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配低于规定
比例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未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
定比例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
意见。

    (三)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公司的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
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
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也可采用发放股
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当年度如实现盈利并具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
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1
    (四)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除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或股东大会批准
的其他重大特殊情况外,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进
行现金分红,且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
司股本情况与经营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
在满足前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可以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六)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
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
大变化,确需调整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劵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相关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询监事会意见、取得全体外部董事过半数同意、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由监事会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
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
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32
    (一)2017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
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814,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0.62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1,249.90 万元。

    (二)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
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814,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0.66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1,975.70 万元。

    (三)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
以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76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3,790.28 万元。

    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37,015.88 万元,超过
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的实际利润分配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股东、充分保障股东的
合法权益,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
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公司制定了 2020 年至 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的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
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当年度如实现盈利并具
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
利润分配。

                                    33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除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重大特殊情况外,公司当
年度实现盈利在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进行现金分红,且以现金形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
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
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经营规模不匹配、发
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在满足前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可
以进行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
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
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
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
                                   34
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事会审议。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机构投资者
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
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若公司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询监事会意见、
取得全体董事和全体独立董事分别过半数同意,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5
第六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重庆建工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超过 544,359,055 股(含本数),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 206,300 万元(含本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
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
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
析,提出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做出了承诺,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于 2021 年 6 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
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3.80 元/股(不低于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
司每股净资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 544,359,055 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不
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6,3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
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
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
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2020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154.63 万元和 16,368.33 万元,假
设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36
有者的净利润=2020 年前三季度相应指标/3*4(年化处理),以此假设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 21,539.50 万元和 21,824.44 万元。假设公司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
2020 年度持平;(2)较 2020 年度增长 20%;(3)较 2020 年度下降 20%。该假
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
公司对 2020 年及 2021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本公司的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5、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

    6、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
影响的行为。

    7、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
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分红因素;也未考虑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
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素

    8、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
影响的行为。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测算如下:

                                 2020 年度/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发行前              发行后
                                      日
期末总股本(股)                  1,814,530,186      1,814,530,186      2,357,424,923
                   情形 1:2021 年度扣非前后净利润较 2020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15,395,018.00     215,395,018.00     215,395,018.00
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18,244,382.53     218,244,382.53     218,244,382.53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37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8,568,420,757.29   8,645,912,990.97    8,645,912,990.97
益(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8,645,912,990.97   8,861,308,008.97   10,924,308,008.97
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6                 0.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6                 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07               0.07                 0.05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07               0.07                 0.05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              1.59%               1.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
                                       1.66%              1.63%               1.43%
非经常性损益)
              情形 2:2021 年度扣非前后净利润较 2020 年度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15,395,018.00     258,474,021.60      258,474,021.60
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18,244,382.53     261,893,259.04      261,893,259.04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8,568,420,757.29   8,645,912,990.97    8,645,912,990.97
益(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8,645,912,990.97   8,904,387,012.57   10,967,387,012.57
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9                 0.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9                 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07               0.09                 0.07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07               0.09                 0.07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              2.18%               1.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
                                       1.66%              2.23%               1.95%
非经常性损益)
              情形 3:2021 年度扣非前后净利润较 2020 年度下降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15,395,018.00     172,316,014.40      172,316,014.40
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18,244,382.53     174,595,506.03      174,595,506.03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8,568,420,757.29   8,645,912,990.97    8,645,912,990.97
益(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8,645,912,990.97   8,818,229,005.37   10,881,229,005.37
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4                 0.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4                 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07               0.04                 0.03

                                       38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07              0.04              0.03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              1.00%            0.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
                                       1.66%              1.03%            0.90%
 非经常性损益)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

    由上表可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
现一定程度摊薄。上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
设、分析、描述,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和 2021 年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
司对 2020 年和 2021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股本总额相应增加,短期内公司
的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短期内存在下降的风险。因此,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 2020 年及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
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
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
时,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可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优化公司的资

                                       39
本结构,为后续业务发展提供保障。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公司同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房屋建设、基建工程、专业工程、建筑装饰等业务。依靠
优良的工程质量、稳健的经营理念,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主
体工程施工 SG2 段项目、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应急医院项目、奉节县
高铁站换乘中心工程项目及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发
展相适应,公司参与募投项目运作,可进一步提高行业影响力,推动公司业务的
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近年来,公司通过引进与培养人才,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建立了结构合理的
人才队伍。截止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在职员工数量合计 15,791 人,其中生产人
员 2,748 人,技术人员 8,738 人,管理人员 4,305 人,70%以上人员的教育程度为
大专及以上,人才质量和总量在重庆市建筑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围绕重点工
程建设项目,针对工程关键技术和重大难点,组织技术攻关,培养了一批以“首
席专家”和“建工工匠”领军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公司既形成了在不同领域
成熟可靠、效益显著的核心工艺技术,同时也造就了一支稳定的专业人才骨干队
伍。

    2、技术储备

    公司重视科研开发对经营实力的提升作用,通过多年钻研,获得了一批拥有
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并逐步形成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集约管理体系。截至

                                    40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拥有 1 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 个博士后工作站、1 个省部
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 个省部级企业技术中心、1 个省部级新型研发机构和 1
个设计院,累计获得授权专利 935 项,其中包括 145 项发明专利;累计主编了
85 项标准、17 部国家级工法和 421 部省部级工法。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桥隧工程、公路工程、结构工程等多个方向的技术创新团队、技术管理体系和创
新体系。公司具备履行大型、复杂项目合同的能力。

     3、市场储备

     公司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通过强化战略营
销、品质营销、多元营销,充分发挥上市企业的市场优势,大力布局全国市场,
继续保持了企业稳健的发展势头。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新签合同金额分别达
到 736.69 亿元和 624.83 亿元。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回报能力,公
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主
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提高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
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
施

     公司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
务包括:公共与民用房屋建筑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等;高等
级公路及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水利、港口、隧道等的施工、建设与投资;建
筑机械设备、器材、构件、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物流、工程设计、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业务是公司传统的核心业务。

     房屋建筑工程业务是公司传统的核心业务。从长期看,中国城镇化进程仍未
完成,资源、人口向核心城市和重点城市群迁移的发展趋势仍在推进,目前国内
大城市房建市场的发展空间仍然较大。从细分领域来看,建设产业高度聚集、城

                                   41
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新城区,已经成为推动城市转型升级的重要共识;
在城市扩容和对生活品质追求提升的背景下,加上二胎家庭结构变化的助力,改
善型住房需求逐步释放;同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城市更新
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旧改”接力“棚改”,市场规模巨大。公司仍将巩固房屋建
筑工程业务在西部尤其是在重庆的市场份额,重点承接资金有保证、项目技术含
量较高的项目,保持房屋建筑工程业务收入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重。

    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业务是公司近几年大力发展的业务板块。近年来,国家
陆续实施启动一批基础性重大项目,加大对重点城市群、都市圈城际铁路和高等
级公路规划建设,加大对重大水利工程以及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等建
设;同时要加强战略性、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出台新型基础设施投资支持政策。
这为公司在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打开了广阔的市场机遇和空间。

    同时上述业务面临着业务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不及
预期等风险。公司为保持主营业务稳定、快速发展,将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形
成优势突出的业务板块,强化建筑施工类企业的协同效应,持续发挥区域优势、
资质优势、技术优势及管理团队和人才优势,发展核心业务;另外,公司将继续
巩固传统房屋建筑市场,重点突破高层与超高层建筑市场,大力开拓市政基础设
施建设市场;同时,公司将积极规范提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募投项
目收益。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
具体措施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为保障后续规范、有效地使用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
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所计划的投资项目、定
期对募集资金开展内部审计、配合保荐机构和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
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促进投资项目效益实现,努力降低本次发行
所可能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42
    2、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行
使职权,作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
报公司股东,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
策程序和机制,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
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回报理念,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
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六、相关各方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控股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以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43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重庆建工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
条件与重庆建工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
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以及中国证监
会依法给予的监管措施;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
补偿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六日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