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重庆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4-29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建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经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我们认
为:
公司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2
号监管指引》《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
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参会独立董事签字:
陈箭宇:
张永水:
童文光: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