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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建工:重庆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6-30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建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经审议《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我们认为:

    我们已对董斌先生的个人简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
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
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
在禁入期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经审议《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我们认为:

     本次收购所属控股子公司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少数股东
股权后,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持续经营能力,优化公司
业务结构,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
远发展战略。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价格依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评
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定价客观、公允、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
意《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
案。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参会独立董事签字:



       陈箭宇:




       张永水:




       童文光:




                                               2021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