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重庆建工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2021-06-30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1-049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20,134.33 万元
●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兴永公司”)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支付工程回
购款及回购期利息、质保金利息、垫付款利息等,涉案金额为 20,134.33 万
元。近日,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渝 05 民初 4104
号《案件受理通知书》。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事实、理由和请求情况
(一)双方当事人
原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案件事实和起诉理由
2011 年 1 月 5 日,公司与兴永公司就“华科事业群第二生产基地工程”
签订了《“BT”模式投资建设合同》。合同签订后,公司积极组织并按照合同
约定完成了案涉项目的投资建设,最终于 2013 年 9 月经竣工验收合格并整
体交付兴永公司投入使用。2019 年 4 月 10 日,重庆市永川区审计局审定案
涉工程结算金额为 63,333.31 万元。2021 年 1 月 18 日,双方签订《结算协
议书》,就案涉项目的开竣工时间、质保期、利息及利息计算标准等进行了
约定,并明确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兴永公司欠付的回购款本金及利息
共计 19,553.42 万元,利随本清。协议书签订后,公司多次催收工程款,兴
永公司至今未付,故公司依法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判令
1.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回购款 19,553.42 万元及回购期利息 8.53 万
元(回购期利息暂计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
2.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质保金利息 140.24 万元、垫付款利息 416.42 万
元及补偿金利息 15.72 万元(利息暂计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
3.原告在 19,553.42 万元范围内对重庆市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区华科事
业群第二生产基地工程拍卖、变卖或折价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公司将积极推进此次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1〕渝 05 民初 4104 号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