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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建工:重庆建工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2021-07-29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1-061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
                 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重庆建工”) 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建工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概述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3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021年6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申请受理单》。详情请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1-043”号公告。
    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详情请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临 2021-052”号公告。

    二、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内部实际情况、融资时机判断等
诸多因素,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重庆建工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
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
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该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重庆建工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
文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
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系综合考虑市场环境以及内部实际情况、融资时
机判断等诸多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
文件。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系
经过充分考虑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判断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终
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是综合
考虑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内部实际情况、融资时机判断等诸多因素作出
的审慎决策,并与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论证。本次终止非公
开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后续将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继续推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