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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建工:重庆建工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0-29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1-088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重庆建工”)拟按股权比例对参股公司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通粤高速”)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3,440.00 万元(币种
人民币,下同)。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人未发生类别
相关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6%,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2 年 3 月,公司与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高速集团”)按股权比例共同出资成立通粤高速。为弥补通粤高速
运营初期资金缺口,经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重庆高速集团按出资股权比例,
分别向通粤高速提供财务资助 3,440.00 万元、4,560.00 万元。
    通粤高速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重庆高速集团的控股
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从谨
慎角度考虑,将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故本次向
通粤高速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 3,440.00 万元。
    过去 12 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及已披露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
关联人或其他关联人未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本
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6%,本次关联交易无
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工商信息
    1、公司名称: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方箴清
    3、注册资本:485,125,000 元
    4、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 66 号第 8 层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南川至贵州道真(重庆段)高速公路项
目进行投资,组织项目公路建设,并对上述项目公路进行经营和管理.
    7、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31 日
    8、股权结构:
    (1)重庆建工认缴出资额为 20,860.37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3%。
    (2)重庆高速集团认缴出资额为 27,652.125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57%。
    (二)关联关系说明
    通粤高速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重庆高速集团的控股
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从谨
慎角度考虑,将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故本次向
通粤高速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人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436,144.61 万元,净资产
为 103,633.34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9,659.54 万元,净利润-
14,395.74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别
    交易标的:股东借款
    交易类别: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
    (二)交易的主要情况
    为弥补通粤高速运营初期资金缺口,其需支付的部分工程质保金、
工程结算款、征地拆迁尾款等,以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的形式投入通粤高速。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甲方(出借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34,400,000.00 元
    3.借款期限:3 年
    4.借款用途:用于弥补资金缺口
    5.借款利率:年利率 4.05%
    6.本金偿还及利息支付安排:到期还本,按季付息
    7.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应按相关规定
承担赔偿责任。
    8.生效时间: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主要用于通粤高速弥补运营初期的资金缺
口。本次财务资助是经各股东方协商一致,按照股权比例进行提供的,
且资助额度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通粤高速的偿债能力,并
密切关注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七名非关联董事均投票赞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该
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6%,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本次公司拟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弥补运营初期
的资金缺口,有利于促进参股公司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在对该项议案进行
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事项风险整体可控,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三)公司保荐机构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不存在不符合有关法规的情形;本次交易经通粤高速各
股东方协商一致,按照股权比例提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
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
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
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重庆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重庆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重庆建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重庆建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五)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六)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