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重庆建工第四届董事会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14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3-009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
的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临 2023-01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临 2023-01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制度修订详情请参阅本公告附件 1《<重庆建工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修订对照表》。修订后全文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制度修订详情请参阅本公告附件 2《<重庆建工董事会议事规
则>修订对照表》。修订后全文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重庆建工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
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修订后全文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重庆建工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3-01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2—
附件 1:
《重庆建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文 修订后条文
第三条 …… 第三条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网络形式投票的,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网络形式投票的,
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身份验证的投资 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身份验证的投资
者,可以确认其合法有效的股东身份,具有合 者,可以确认其合法有效的股东身份,具有合
1
法有效的表决权。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证券 法有效的表决权。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证券
监管机构认可或要求的其他方式投票的,按照 监管机构认可或要求的其他方式投票的,按照
相关的业务规则确认股东身份。 相关的业务规则确认股东身份。
…… ……
第九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第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
东大会审议通过。
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2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保;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10%的担保;
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的担保。
供的担保。
第十五条 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 第十四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
3 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
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第十六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
第十五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
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交易所备案。
4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
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
交有关证明材料。
材料。
第三十三条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
5 删除
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
—3—
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第四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或其
6 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 删除
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第五十条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
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
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公司董事会、
第五十三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投票权
7 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
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
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
充分披露信息。
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
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
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第五十六条 独立董事选举应实行累积投票
制。非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的选 第五十二条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
8 举,根据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上市
监管机构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应采取累积投 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票制的,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
第六十三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第六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决议通过:
议通过:
……
9 ……
(三)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清算;
……
……
第八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收购
第八十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 或出售资产、委托理财、资产抵押、提供财务
产等其他非日常业务经营交易事项,按照前款 资助等交易未达到下列标准的,由董事会决定
所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任一计算标准达到或 或授权决策:
超过 5%,且所有计算标准均未达到 50%的,由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
董事会审批决定;按照前款所规定的计算标准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
计算,任一计算标准达到或超过 50%,应提交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10 股东大会审议。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
除前款规定外,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不论交易标的是否相关,若所涉及的资产总额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应当提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超过 500 万元;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4—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50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第八十三条 上市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
11 新增
依照本规则列明股东大会有关条款。
第八十八条 本规则所称公告或通知,是指
第八十五条 本规则所称公告、通知或股
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东大会补充通知,是指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12 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开。
条件的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有关信息
本规则所称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应当在刊
披露内容。
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上公告。
—5—
附件 2:
《重庆建工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文 修订后条文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重庆建工集团股份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则》和《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的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 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
……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项;
2 ……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 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
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 奖惩事项;
……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
……
(五)协调经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
(五)协调经营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
4 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修订)
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六)推进企业法治建设,对经理层依法
……
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
第二十条 …… 第二十条 ……
6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当于不少于会议召开二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当于不少于会议召开二
—6—
十四小时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情况紧 十四小时前以电话、传真、署名短信息、电子
急时,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署名短信 邮件、信函或者专人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情
息、电子邮件、信函或者专人通知等方式发出 况紧急时,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署名短
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信息、电子邮件、信函或者专人通知等方式发
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
明。
第五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拟定相关管理制
第五十一条 董事会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
度,以确定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
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根据有
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8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
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授权后享
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关于
有下列审批权限:
运用公司资产的相关决策权限如下:
……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