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15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9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
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19 年 8 月 14 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黄忠民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后,
聘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雄姿先生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总法律顾问的任职资格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今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李雄姿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14 日
附件:
李雄姿先生简历
李雄姿先生,汉族,湖南长沙县人,1964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
历,学士学位,冶炼高级工程师,1983 年 8 月参加工作,1987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 年 8 月至 1992 年 5 月在株洲冶炼厂二车间、一分厂、铅粗
炼分厂工作,先后担任技术员、调度员、分厂团委副书记和技术组长,
1992 年 6 月至 1996 年 8 月在株洲冶炼厂供应处任原料组副组长,1996
年 8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株洲冶炼厂铅粗炼分厂生产副厂长,1998 年
8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株洲冶炼厂铅粗炼分厂厂长,2002 年 3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事业一部副部长(正处级),2002
年 8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部部长,
2008 年 9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
部长,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进出口有限公
司总经理,兼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统计学术委员会委员和中国五矿化
工进出口商会铅锌、白银分会副理事长。2011 年 2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湖南有色中央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12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株洲冶
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党委
委员,2012 年 11 月至今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11 月至今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