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 关于调整公司客户永续型委托贷款合同部分条款 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本公司《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 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调整公司客户永续型委托贷款合同部分 条款的提案》进行了审阅,对该项交易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 见: 本次议案涉及的永续型委托贷款合同部分条款调整事 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调整后利率更加符合市场原则。 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 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 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 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该提案事项,同意将上 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 樊行健、胡晓东、虞晓锋、郭文忠、侯晓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