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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株冶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8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作为株

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报告》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为满

足公司正常的业务开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

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协商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

产生不良影响。

    2、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

行为,交易对方基本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

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交易都是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交

易价格均按市场原则比照同期市场价格计价,随行就市。交易结

算方式参照市场结算方式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公司接受关联方

委托贷款、借款及担保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

常、平稳供应。该类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利率
参考公司平均贷款利率,符合公正、合理的原则。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

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樊行健:                         谢思敏:




田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