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纸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19-04-27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娟、独立董事滕芳斌及董事李刚 3 名成员组成,主任
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娟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如下表所示:
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2017 年度 审议通过《2017 年度报告》、《2017 年度报告摘要》及《关
2018 年 3 审 计 委 员 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度审计工
月 29 日 会总结会 作的总结报告》
议
2018 年 4 2018 年第 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
月 18 日 一次会议 报告》
2018 年 8 2018 年第 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
月 10 日 二次会议 告及摘要》
2018 年 10 2018 年第 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
月 29 日 三次会议 报告》及《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018 年 12 2018 年第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
月 12 日 四次会议 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能,合理表达相关
事项的专业意见,履行了以下职责:
(一)与会计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并审阅公司编制的财
务会计报表、发表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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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召开见面会,经过协商,确
定了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并由公司财务总监向独立董事提交 2018
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现场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通过对比公司 2017 年度报
告的各项财务数据,认为:
1、公司年审提供的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编
制,未发现存在重大错误和遗漏;
2、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
格;
3、公司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定的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
时间、进程安排合理。
(二)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履行督促职责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分别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3 月 25
日发出《财务审计督促函》,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并
将有关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给审计委员会。
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3 月 26 日按照审计委员会的要求以书
面函件方式进行反馈回复。
(三)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
意见
2019 年 4 月 2 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公司初步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现场
沟通和审阅后,认为:
1、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相关规范进
行;
2、在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充分听
取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意见;
3、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增加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和相关性,提高了审计
项目的透明度。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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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 2018 年年度审计报告定稿,2018 年度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会计师事务所按要求完成审计报告,公司依据 2018 年审计报告制作完成了
《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决议:
1、《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4、《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
告》。
本次总结报告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王 娟
滕芳斌
李 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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