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纸业: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公告2021-01-16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 2021-006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
议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在公司第三会议室以现场参会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为了规范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为了规范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 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 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 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一条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 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本办法。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
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 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
第七条
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 集中管理。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实际需求,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设立一个或多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
1
资金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公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有如下行为: 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有如下行为:
(一)除金融类企业外,募投项目为持有 (一)除金融类企业外,募投项目为持有交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
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直接 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
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 务,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业务的公司; 主要业务的公司;
(二)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 (二)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 (三)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
第十一条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使用,为关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使用,为关联人
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 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便利; (四)投资项目实施后,与控股股东或实
(四)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其他行 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
为。 营的独立性;
(五)募集资金数额超过项目需要量;
(六)募集资金用途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
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
规的规定;
(七)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新增“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本
办法生效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
第三十二
有关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冲
条
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
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 本办法所称“以上”含本数,“低于”不 变更为第三十三条
条 含本数。
2
第三十三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进行解释、修订。 变更为第三十四条,并修订为“本办法由
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其他内容不变,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