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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汇纸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9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2021-036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01,806,00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7.5366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龚神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
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01,806,00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58,780,16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经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亚男、解树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