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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油发展: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600968            证券简称:海油发展          公告编号:2019-011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1,829,199,429.61 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
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8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6,510.4199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4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804,812,565.96 元(大写:叁
拾捌亿零肆佰捌拾壹万贰仟伍佰陆拾伍元玖角陆分),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3,732,999,999.9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到账,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19]第 ZG11573 号)。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按照其执行。现公司拟将募集资金
1,829,199,429.61 元用于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部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 201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移动式试采平台建造项目                    39,603.14                37,600.00
            澳大利亚昆士兰柯蒂斯 LNG 运输
    2                                                 70,499.73                60,130.83
            船项目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铂网
    3                                                 15,316.61                13,700.00
            催化剂迁(扩)建项目
    4       海底管道巡检项目                          14,718.00                14,718.00
    5       深水环保项目                              15,858.59                15,858.59
    6       装备改造项目                              18,418.00                18,418.00
    7       海洋石油 111 FPSO 坞修项目                62,874.58                62,874.58
    8       偿还借款及银行贷款                       150,000.00               150,000.00
                   合计                              387,288.65               373,300.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
目进行前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
资金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上述项目后续投入。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出具了《募集资金置
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1594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19
年 7 月 2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金额共
计 1,829,199,429.61 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1,812,658,382.04 元,支付发行费
用 16,541,047.57 元),本次拟置换 1,829,199,429.61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9 年
                                                                              占投资总
                                                              7 月 23 日自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额的比例
                                                              筹资金已投
                                                                                (%)
                                                                入金额
          移动式试采平
   1                           39,603.14         37,600.00        31,512.19       79.57
          台建造项目
          澳大利亚昆士
   2      兰柯蒂斯 LNG         70,499.73         60,130.83        60,130.83       85.29
          运输船项目
          中海油太原贵
   3                           15,316.61         13,700.00         5,434.74       35.48
          金属有限公司

                                           2
                                                              截至 2019 年
                                                                             占投资总
                                                              7 月 23 日自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额的比例
                                                              筹资金已投
                                                                               (%)
                                                                入金额
          铂网催化剂迁
          (扩)建项目
          海底管道巡检
   4                            14,718.00         14,718.00       9,522.93      64.70
          项目
   5      深水环保项目          15,858.59         15,858.59                      0.00
   6      装备改造项目          18,418.00         18,418.00       4,982.26      27.05
          海 洋 石 油 111
   7                            62,874.58         62,874.58      50,440.89      80.22
          FPSO 坞修项目
          偿还借款及银
   8                           150,000.00        150,000.00      19,242.00      12.83
          行贷款
           合计                387,288.65        373,300.00     181,265.84      46.80

       四、本次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29,199,429.61 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经过公司必要的审
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
                                            3
币 1,829,199,429.61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人民币 1,829,199,429.61 元,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置换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中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
字[2019]第 ZG11594 号),其认为:《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9 年 7 月 23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
报字[2019]第 ZG11594 号),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4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1594 号);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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