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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油发展: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10-26  

						证券代码:600968           证券简称:海油发展           公告编号:2019-019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油发展(珠海)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销
       售”)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
    本次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销
售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4,5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付款承诺函有效期开始之
日起直至之后三十个月内有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珠海销售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签署《付款承诺函》,为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与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海开发”)签订的购销合同转让协议约定的义务提供履约担保,担
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84,5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25 日起直至之后
三十个月内。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2019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拟为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提供履约担保,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4,500 万元。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
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
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的《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0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油发展(珠海)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2 年 6 月 12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武明臣;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销售石油化工产品、油田化工产品、化工原料、石脑油、石油苯、
石油甲苯、石油混二甲苯、重芳烃、燃料油、油漆及清洗用溶剂油、液化石油气、
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特种溶剂油原料(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
经营)的销售、物流辅助服务、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批发(不设储存);销售凝
析油、稳定轻烃、乙烷、丙烷、丁烷、异丁烷、工业裂解碳五、戊烷、戊烷发泡
剂、其他石油制品;燃气销售;技术服务;劳务服务;技术咨询服务;
    注册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平港路 348 号生产调度楼 202 室;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G2465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680.67 万元,归母净资产 3,678.71 万元,资产负债率 0.05%;其中银行
贷款总额为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96 万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归
母净利润 0 万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5,220.41 万元,归母净资产 3,678.71
万元,资产负债率 29.53%;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541.69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归母净利润 0 万元。
    与公司的关系:珠海销售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签署《付款承诺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与深海开发签订的购
销合同转让协议约定的义务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84,5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25 日起直至之后三十个月内。其中:
    1.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与深海开发订立的《关于<荔湾 3-1 气田液化
石油气购销合同(船舶运输)>的转让协议》(编号:XS2019ZCZHJX2004B01)、
《关于<荔湾 3-1 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车辆运输)>的转让协议》(编号:
XS2019ZCZHJX2003B01)及《关于<荔湾 3-1 气田凝析油及稳定轻烃购销合同>
的转让协议》(编号:XS2019ZCZHJX2009B01)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不
超过人民币 59,900 万元;
    2.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与深海开发订立的《关于<2019 年番禺 34-1、
35-1 和 35-2 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船舶运输)>的转让协议》(编号:
XS2019ZCZHJX2005B02)、《关于<2019 年番禺 34-1、35-1 和 35-2 气田液化石
油气购销合同(车辆运输)>的转让协议》(编号:XS2019ZCZHJX2001B02)
及《关于<2019 年番禺 34-1、35-1 和 35-2 气田凝析油及稳定轻烃购销合同>的转
让协议》(编号:XS2019ZCZHJX2008B02)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人民币 12,400 万元;
    3.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与深海开发订立的《关于<流花 34-2 气田液
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船舶运输)>的转让协议》(编号:XS2019ZCZHJX2006B01)、
《关于<流花 34-2 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车辆运输)>的转让协议》(编号:
XS2019ZCZHJX2002B01)及《关于<流花 34-2 气田凝析油及稳定轻烃购销合同>
的转让协议》(编号为 XS2019ZCZHJX2010B01)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不
超过 12,200 万元。
    《付款承诺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公司就上述各合同所约定的珠海销售的
义务向深海开发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的付款承诺。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公司及
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互相
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
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51,265 万元(含
本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5.9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01,56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22.3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付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