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8 证券简称:海油发展 公告编号:2020-018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装备改造项目(其中的第七套连续油管设备购置项目、第 八套连续油管设备购置项目、ZJ40DB 钻机购置项目)、深水环保船项目 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化学 渤海生产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27,047 万元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26,877 万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1 年 6 月建成投产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8 号)核准,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86,510.4199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4 元, 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804,812,565.9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732,999,999.9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到账,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1573 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 3,163,744,194.96 元,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16,541,047.57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人 民币 888.37 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7,937,181.74 元,收到现金管 1 理收益人民币 530,547.95 元,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24,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59,731,601.39 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金额(含本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期置换的以自有资金预 项目 资总额 金额 先投入部分) 移动式试采平台建造项目 37,600.00 37,600.00 31,512.19 31,512.19 澳大利亚昆士兰柯蒂斯 60,130.83 60,130.83 60,130.83 60,130.83 LNG 运输船项目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 司铂网催化剂迁(扩)建项 13,700.00 13,700.00 6,508.91 6,508.91 目 海底管道巡检项目 14,718.00 14,718.00 10,040.14 10,040.14 深水环保项目 15,858.59 15,858.59 装备改造项目 18,418.00 18,418.00 4,982.26 4,982.26 海洋石油 111 FPSO 坞修项 62,874.58 62,874.58 53,200.09 53,200.09 目 偿还借款及银行贷款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合计 373,300.00 373,300.00 316,374.42 316,374.42 (三)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项目 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装备改造项目(其中的第七套连续油管设备购 置项目、第八套连续油管设备购置项目及 ZJ40DB 钻机购置项目)、深水环保船 项目,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 26,877 万元。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中海 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化学渤海生产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 目”),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27,047 万元,其中 26,877 万元通过募集资金的方式解 决,剩余 170 万元使用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总筹资额的比例为 7.20%。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2 1、装备改造项目 装备改造项目中的第七套连续油管设备购置项目已获得《关于工程技术公司 购置第 7 套连续油管设备的批复》,实施主体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 程技术分公司(以下简称“工程技术分公司”),拟购置连续油管设备 1 套,该套 设备主要由撬装、注入头 80000 磅、15000psi 防喷器、可装配 2〞×5500m(两个 滚筒撬)、可拆卸式滚筒等组成,批复投资估算 3,131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0.41%,投资回收期为 6.95 年,净现值为 1,182 万元(ic=9%)。 装备改造项目中的第八套连续油管设备购置项目已获得《关于工程技术公司 购置第 8 套连续油管设备的批复》,实施主体为工程技术分公司,拟购置连续油 管设备 1 套,该套设备主要由撬装、注入头 100000 磅、15000psi 防喷器、可装 配 2-3/8〞×4500m(两个滚筒撬)、可拆卸式滚筒等组成,批复投资估算 3,209 万 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1.53%,投资回收期为 6.8 年,净现值为 1,331 万元 (ic=9%)。 装备改造项目中的 ZJ40DB 钻机购置项目已获得《关于工程技术公司作业装 备购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实施主体为工程技术分公司,拟购置 ZJ40DB 撬装钻机 1 套,包括钻机主体、钢木基础、营房等,批复投资估算 4,678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9.56%,投资回收期 7.67 年,净现值 102.53 万元(ic=9%)。 以上三套设备投资项目尚未实施、未发生费用支出。 2、深水环保船项目 深水环保船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分公 司,投资估算总额为 15,859 万元,其中建造直接费 13,945 万元,建造间接费 1,444 万元,不可预见费 200 万元,建设期利息 270 万元。按照年运营率 90%计算,本 项目全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 10%,日租金为 10.8 万元,投资回收期 11.42 年。建 成后将作为海上油田溢油应急及船舶供应主要资源。 环保船项目尚未实施、未发生费用支出。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装备改造项目包括购置连续油管设备 4 套、防砂设备 2 套、钻机 1 套。公司 已经购置 2 套连续油管设备和 2 套防砂设备。尚有 2 套连续油管设备和 1 套钻机 3 设备未购置。考虑另外 2 套连续油管设备及防砂设备致密砂岩气市场等存在的不 确定性因素,购置剩余设备不能保证收益达到预期。 关于深水环保船项目,近年来油价进入下降周期,需求方基于降本增效的压 力,公司和甲方一直在就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沟通,该环保船项目市场未得到有效 落实。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及当前国际油气市场变动情况,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进 行变更,确定新的募投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新项目为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化学渤海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主要生产油田化学助剂,年产能 5 万吨,基础设计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获得《关 于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化学渤海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 概算的批复》(海油发展计〔2020〕102 号),实施主体为中海油(天津)油田化 工有限公司,拟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建设 5 万吨/年油田化学助剂生产 厂,项目总投资为 27,047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5,142 万元(增值税 1,942 万元), 建设期利息 840 万元,流动资金 1,064 万元。项目年均销售收入 55,337 万元,年 均总成本 49,910 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 5,224 万元,年均税后净利润 3,918 万元, 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18.84%,财务净现值 13,959 万元,投资回收期 6.69 年(含建设期)。 新项目预计 2020 年 8 月开工建设,2021 年 6 月建成投产。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99%的控股子公司,天津南港 工业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的股权。其主要生产油气水处理及集输化学药剂, 包括破乳剂、缓蚀剂、清水剂、防垢阻垢剂及杀菌剂等近百种产品,产品主要应 用于国内外油田开采、集输及炼厂,目前年销售近4万吨,市场稳定。 新项目生产工艺为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自有,产品成熟,性能 可靠,已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获得天津市经济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化学渤海生产中心建设项目(中海 4 油油田化学品中心迁扩建项目)备案的证明》(津开审批【2018】11228 号),且 相关的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获得当地政府批复,技术、环境等风险 较小。新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该地区 经济发展。新项目的建设,有助于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扩大现有助 剂的生产规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优化生产工艺,全面升级助剂产品质量,满 足国内外市场需要。 随着国际油价不断下跌,对油田化学助剂的市场需求存在下降风险。目前多 家民营企业的进入,加剧了油田化学助剂行业竞争的态势。此外,新项目生产所 用主要原料为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工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需对部 分重大危险源进行防控及处置。 在项目设计、建设及后期的运行中,公司将采取PMC管理模式,协调内部资 源人员做好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在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整体可控。 五、新项目尚需履行的有关审批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中的装备改造项目(其中的第七套连续油管设备购置项 目、第八套连续油管设备购置项目、ZJ40DB 钻机购置项目)、深水环保船项目变 更为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化学渤海生产中心建设项目,是结合 公司现实条件及整体规划布局综合考虑的合理决策和及时调整,有利于提高募投 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内容及审议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 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5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四届九次会议审议和表决本项议案的内容和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的规定, 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促进产业升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本项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 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相关审批备案文件,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和项目运作的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其他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科学合理的,能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荐 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