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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油发展: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6-19  

						证券代码:600968           证券简称:海油发展           公告编号:2020-031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油发展(珠海)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
       销售”)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
    本次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
销售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7,549.05 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付款承诺函有效期开
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珠海销售提供的
担保余额为 0 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签署《付款承诺函》,为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与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海开发”)签订的购销合同约定的义务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不
超过人民币 77,549.05 万元,担保期限为 2020 年 6 月 18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8 日、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拟为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159,549 万元。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
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
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
于 2020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油发展(珠海)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2 年 6 月 12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武明臣;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销售石油化工产品、油田化工产品、化工原料、石脑油、石油
苯、石油甲苯、石油混二甲苯、重芳烃、燃料油、油漆及清洗用溶剂油、液化石
油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特种溶剂油原料(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
准范围经营)的销售、物流辅助服务、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批发(不设储存);
销售凝析油、稳定轻烃、乙烷、丙烷、丁烷、异丁烷、工业裂解碳五、戊烷、戊
烷发泡剂、其他石油制品;燃气销售;技术服务;劳务服务;技术咨询服务。
     注册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平港路 348 号生产调度楼 202 室;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
字【2020】第 ZG2332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0,396.07 万元,归母净资产 18,896.65 万元,资产负债率 62.50%;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为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31,499.42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
143,569.57 万元,归母净利润 15,230.99 万元。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4,777.03 万元,归母净资产 24,145.50
万元,资产负债率 46.08%;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20,631.54 万元。2020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 56,151.15 万元,归母净利润 5,248.8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珠海销售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签署《付款承诺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与深海开发签订的购
销合同约定的义务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77,549.05 万元,
担保期限为 2020 年 6 月 18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中:
    1.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与深海开发订立的《荔湾 3-1 气田凝析油及稳
定轻烃购销合同》、《荔湾 3-1 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车辆运输)》及《荔湾
3-1 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船舶运输)》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
民币 55,300 万元;
    2.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与深海开发订立的《2020 年番禺 34-1、35-1
和 35-2 气田凝析油及稳定轻烃购销合同》、《2020 年番禺 34-1、35-1 和 35-2 气田
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车辆运输)》及《2020 年番禺 34-1、35-1 和 35-2 气田液
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船舶运输)》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1,749.05 万元;
    3.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与深海开发订立的《流花 34-2 气田凝析油及
稳定轻烃购销合同》、《流花 34-2 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车辆运输)》及《流
花 34-2 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船舶运输)》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
过 10,500 万元。
    《付款承诺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公司就上述各合同所约定的珠海销售的
义务向深海开发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的付款承诺。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公司及
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互相
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
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
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95,518 万元(含
本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6.8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43,421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23.99%。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