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9-03-2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6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就中国中
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也不存在以下情况:
1、不存在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使用情况:2、不存在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
托贷款情况:3、不存在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情
况;4、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
业承兑汇票情况:5、不存在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情况。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的经营性资金
往来情况已在 2018 年年度报告中充分披露,资金往来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规定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
以下无正文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陈少华) _____________(李 刚)
______________(张晓燕)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