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11-17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中国
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中国中材国
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仔细阅
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二、公司董事会选聘的公司总裁、副总裁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并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陈少华)
______________(张晓燕)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